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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探索医疗损害赔偿案件审理新思路

2011年06月24日 07:44 来源:中国经济网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奚晓明23日在此间召开的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上提出,要积极探索医疗损害赔偿案件审理的新思路。

  据了解,针对医疗案件鉴定问题,最高人民法院正在与卫生部、司法部联合启动医疗损害鉴定规范化工作。奚晓明要求,各级法院也要加强研究,为全国范围内实现医疗损害鉴定的统一,奠定司法实践基础。要及时研究举证责任、证明标准等新问题,既要充分保护患者权益,也要为医疗机构的正常运转、医学发展和医疗水平的提高提供司法保障。

  近年来,医疗、道路交通等侵权案件不断增长,奚晓明表示,要妥善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一是有条件的地区要积极探索建立这类案件的联动调解机制,采取多种方式化解矛盾。二是要注重探索将受害人基于强制保险和商业保险的不同请求权纳入同一诉讼中解决的方式,充分利用合并审理制度避免当事人讼累。三是要认识到强制保险与商业保险的不同特征,注意平衡保护受害人和保险公司的利益,依法保护商业保险的保险人的合同权益。

  (责任编辑:符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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