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6月25日 04:43 来源:新京报
■ 马上评论
据《潇湘晨报》报道,长沙市日前公布了对5辆公务车交通违章的查处。这5辆公务车来自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等单位。
交通违章理应依法查处,长沙市交警支队的做法没什么特殊之处。问题在于,交通纠违本是理所当然的事,任何车辆违反交通规则,都应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处罚,公务车在这方面,不应有任何特殊性,何以处罚区区5辆违章公务车,就要算是“新闻”了?甚至,交警支队还特意写信告知,可见在此之前,交管部门对公务车的管理很可能失之松懈,而公务车的主管单位也不习惯被法规约束。
什么时候整治公务车交通违规能够不再是新闻,什么时候公务车的主管部门和使用者能真的把“交通法规,违者必究”当成至理、常识,而无需特别提醒,什么时候针对公务车交通违规的处罚能够真正让使车的“正主儿”知道痛痒,城市交通规管的法制化,才可以说真正上了轨道。
□陈在田(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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