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6月28日 06:55 来源:金融时报
卓尚进
应当说,当前中资银行发行次级债券是银行增强资本实力和促进债券市场发展的双赢之举,在当前股票市场振荡盘整的形势下为投资者提供了稳定收益的投资产品。
相关专家认为,上市银行再融资必须考虑与分红回报之间保持平衡,在从市场募集资金的同时,要给投资者相应的现金分红。呼吁监管部门要及时修改和完善上市公司再融资规则,只有满足给投资者一定的分红标准的前提下,才能从市场进行再融资。
记者卓尚进6月24日晚,中国工商银行(01398.HK)通过香港联交所正式发布公告称,近日已经收到中国银监会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批复,同意工行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不超过380亿元人民币次级债券。
工行此则公告的发布,令境内外广大投资者不得不清楚地面对这样一个现实———2011年包括工农中建4家国有控股大型银行在内的中资上市银行可能再次掀起“融资潮”。这波“潮流”有多大,何时结束,其对上市银行、投资者及境内外资本市场等将产生什么样的影响?这是时下市场各方密切关注的热门话题。
中资银行将再掀“融资潮”
几家中资上市银行高管在发布2010年财务报告之际多次表示,当前银行资本充足,达到监管标准,今年或以后两年之内不需要通过资本市场再融资。高管们的表态,刚刚让众多投资者悬着的心放进“肚里”,银行股股价得以稳定下来并开始走出一波上涨行情,但是近日来几家上市银行董事会发布的发行次级债券及在两地市场增发A+H股的公告,又让投资者的心再次“悬起”,多只银行股的股价原来是怎样涨上去的,一度又同样地跌了回去。这难道只归因于中国资本市场“大势不好”?恐怕没这么简单。
临近2011年年中,中资上市银行的“融资潮”正有卷土重来之势。
中行5月20日发布公告称,经中国银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中行于2011年5月17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次级债券人民币320亿元,品种为1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为5.30%,在第10年末附发行人赎回权。本次次级债券募集的资金将依据适用法律和监管部门的批准,补充银行的附属资本。
农行6月8日发布公告称,经中国银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农行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次级债券人民币500亿元,于2011年6月7日发行完毕。本次次级债券全部为1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在第10年附有前提条件的发行人赎回权,票面年利率为5.3%。本次次级债券募集的资金将补充附属资本。
建行董事会6月10日发布公告称,董事会已通过一项关于发行人民币次级债券的议案,在取得股东大会、中国银监会及相关监管机构批准的条件下,将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亿元的人民币次级债券,债券期限不少于5年期,募集资金用于充实本行资本,决议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批准本次次级债券发行之日起至2013年8月31日止。
按照6月24日工行发布的公告,早在2008年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上,工行于2011年底前分期发行不超过1000亿元人民币次级债券的计划就已获得通过。2009年7月和2010年9月,工行分别发行400亿元和220亿元人民币次级债券,其中2010年发行的次级债,用于替换2005年发行的次级债赎回部分。
至此,工农中建4家大型银行将于今年底至2013年8月31日之前完成的次级债券发行总规模达到2000亿元。如果加上年内将完成的中信、光大和广发银行通过A+H股配股或
IPO,继2010年中资银行4300亿元再融资潮之后,2011年的中资银行融资潮正在形成一股新潮流。
此“融资潮”非彼“融资潮”
2011年正在形成的“融资潮”,与2010年已经落定的“融资潮”,既有相同之处,也有不同之处。
相同的是,2010年、2011年前后两次“融资潮”,反映的都是中资银行面临补充资本的严峻压力,通过金融市场融资都是用于补充不断下降的资本金,以增强资本和资金实力,维持银行信贷业务持续较快发展。
不同的是,前后两次“融资潮”中,中资银行融资方式、融资市场、补充资本的构成等有所区别,即在2010“融资潮”中,大型银行主要采取通过股票市场配股募资补充核心资本为主,通过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一定量的次级债补充附属资本为辅;而在2011年的“融资潮”中,大型银行着重通过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次级债券方式补充附属资本。同时,在2011年位于“第二梯队”的几家中小股份制银行,去年让位于大型银行优先通过股票市场配股募集资本,而今年获得机会主动通过股票市场配股募集资本,补充资本金。
此间有金融专家分析指出,2011年中资银行之所以形成新的“融资潮”,不是偶然的,而是有多方面原因的,其中,应对资本充足率下降和适应新的监管标准或要求,是其重点考虑的两方面。
央行公布的金融数据表明,2009年和2010年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增人民币贷款分别达到9.59万亿元和7.95万亿元,两年总计达到17.54万亿元。这两年内,我国银行机构由于贷款的巨额发放和增幅的快速攀升,极大地消耗了资本金,使其资本充足率快速下降,迫切需要补充资本金。
今年各家中资上市银行的一季度报告表明,至季度末,在大型银行中,除了农行资本充足率略低于监管标准外,工行、建行、中行的资本充足率、核心资本充足率均满足监管要求,但与去年底相比,资本充足率大都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其中工行资本充足率为11.7%,比去年年末下降了0.5个百分点;而工行核心资本充足率为9.66%,比去年年末下降了0.31个百分点。
为了吸取国际金融危机的教训,并有效应对我国银行业面临的潜在的金融风险,金融监管部门已制定和实施新监管标准的规范性文件。前不久颁布实施的《中国银监会关于中国银行业实施新监管标准的指导意见》,提高了银行业审慎监管标准,强化了资本充足率监管。新标准实施后,正常条件下系统重要性银行和非系统重要性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分别不低于11.5%和10.5%;但若出现系统性的信贷过快增长,商业银行则需计提0~2.5%的逆周期超额资本。
另据有关部门透露,正在起草修订的《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将包含《巴塞尔资本协定Ⅲ》的相关要求,规定拨备之中,只有超过贷款2.5%的部分,才能计入附属资本,并提高了众多风险资产的风险权重,将风险权重的档次分为10档,另外也取消了“对政府投资的公用企业的债权”优惠风险权重。
中资银行机构为了实施和按时达到新的监管标准,今年纷纷采取了带有前瞻性安排的融资策略,在今年内地股票市场形势不太好的形势下,转向通过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次级债券融资,在香港市场好于内地市场的形势下,加大通过香港市场的H股配股融资比例,以其“提前达标”或准备“过冬粮草”。
再融资应与分红回报相平衡
应当说,当前中资银行发行次级债券是银行增强资本实力和促进债券市场发展的双赢之举,在当前股票市场振荡盘整的形势下,为投资者提供了稳定收益的投资产品。
“上市银行再融资必须考虑与分红回报之间保持平衡,在从市场募集资金的同时,要给投资者相应的现金分红。”一位金融分析师这样表示。
记者统计分析表明,从2006年至2010年的5个财年,工农中建交5家大行总计向各类投资者派发现金股利达7206.48亿元(含税)人民币,年均分红达到1441.30亿元。2010年,除了农行在两地通过IPO完成巨额筹资外,工中建3家大行从两地市场共完成1667亿元股本融资,2011年工农中建4家大行又通过银行间债券市场可能最多融资2000亿元,两年之内4家大行最多可能再融资达3667亿元。在此形势下,广大境内外投资者肯定十分关注大型银行今后的分红能力。
与此同时,有几家A股市场的中小股份制上市银行最近几年不注重分红,给投资者的回报十分有限,而从投资者手中不断地“圈钱”。这种行为助长了内地资本市场上不少上市公司根本不重视给投资者分红的恶劣风气。市场有识之士呼吁,金融证券监管部门要及时修改和完善上市公司再融资规则,只有满足给投资者一定的分红标准的前提下,才能从市场进行再融资。
要缓解中资银行反复从金融市场融资从而给市场带来过大的压力,还需要商业银行完善资本补充机制,并从根本上加快增长方式转变,从资本消耗型的粗放式发展方式转向资本节约型的集约化发展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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