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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单独针对民营经济的限制性规定一律废除

2011年06月29日 00:03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作者:【记者赵民望陈贺新杜薇28日广州报道】

  在广东与全国知名民营企业合作发展共促转型升级大会暨合作项目签约仪式上,广东省委副书记、省长黄华华宣布:国有和外资企业享受的政策,民营企业一律同等使用,凡是单独针对民营经济的限制性规定一律废除。

  记者获悉,此次广东共引进了800多家民营企业,投资总额超过1万亿元。其中,超过七成的项目是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100亿以上的项目达17个,投资总额2008.8亿元,占43.86%。

  有关统计数据显示,广东民营经济占全省GDP的43%,私企数量居全国第二,达到94.7万户。与此同时,广东民企多集中在传统产业和加工制造环节,缺乏核心技术。广东之所以召开“民企转型升级”大会,就是要瞄准具有核心技术和自主品牌的龙头知名企业,并进行定向招商,从而突出该省产业链延伸,使广东成为民营经济的创新聚集地和创新成果的产业化基地。

  黄华华指出:企业是市场经济的主体,特别是民营企业,具有市场嗅觉灵敏、经营方式灵活、决策链条短、执行力强等优势,是“促进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生力军。只有广大的民营企业积极顺应发展环境的变化,努力开辟新的发展路径,走上依靠创新驱动、内涵增长、集约节约使用资源的发展道路,广东省的转型升级才能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据悉,广东省为此将进一步优化政策环境,认真落实国务院出台的《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从降低准入门槛、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完善社会服务、维护合法权益等方面着手,全面消除制约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制度性障碍,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

  黄华华宣布:“凡是国有和外资企业可以享受的政策,对民营企业一律同等使用,凡是单独针对民营经济的限制性规定一律废除,让民营企业与其他所有制企业在市场准入、土地审批、财政扶持等方面享受平等待遇。我们将进一步优化融资环境,加快建立健全中小企业的融资服务体系,加大民营企业直接融资力度,着力化解目前信贷紧张状况下的民营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为落实已经签约的民企项目,广东方面表示将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特别是努力做好本次活动签约项目落地的保障工作。目前,该省已成立了由省经信委牵头的民企合作联席会议,建立了签约项目建设责任制,最大限度地加快各项审批进程,积极协调和跟踪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确保项目早日开工建设,为民企做大做强提供充分的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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