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6月29日 10:22 来源:国土资源部网站
记者从6月28日召开的全国国土资源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上获悉,“五五”普法期间,全国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围绕中心工作有重点、分层次、创造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五五”普法成效显著。
据部政策法规司负责同志介绍,国土资源管理系统“五五”普法工作突显四大特点:
——始终坚持与时俱进,为普法工作注入时代精神。
五年来,国土资源普法工作围绕涉及群众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了对《物权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等新法律、新法规的宣传,引导人民群众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征地补偿争议协调裁决等合法渠道解决纠纷,维护合法权益,为社会稳定作出了贡献。
——始终坚持内外兼顾,做到对系统内干部的教育和对系统外群众的宣传并举。
“五五”普法期间,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开展了大规模培训教育工作。连续举办国土资源市长专题研讨班、举办近60期“市(地)、县级国土资源局长培训班”和基层国土所长培训班,将教育培训工作延伸到国土资源管理的最前沿。
五年来,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向全社会宣传国土资源国情国策,全系统累计投入普法经费4亿多元,编写、购买普法教材500多万册,发放宣传材料2100余万册,张贴标语60多万条,培训人员198万人次。
——始终坚持改革创新,做到传统方法与现代手段有机结合。
五年来,充分利用每年的世界地球日、全国土地日、全国法制宣传日等重要节日,举行大规模宣传咨询活动。开通法律咨询热线,通过手机、网络等传播手段,不断增强普法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精心组织实施“送法工程”,送法到学校、到乡村、到矿山、到社区、到企业和机关,形成了良好的社会宣传氛围。
——始终坚持多方联动,做到专门机构与部门协作有机结合。
五年来,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都建立了分管领导负责、有关部门参与、法制机构承担的普法工作领导机制,制定普法规划、落实普法措施、加强督促检查,保障了普法工作全面开展。
五年来,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积极推动将国土资源法制宣传教育作为各级党委政府普法工作重要组成部分,将国土资源法律知识纳入各级党校和行政学院培训干部的重要内容。国土资源部与相关部门联合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全国县(市)乡(镇)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举办各类培训班8000多期,培训157万余人。充分利用中组部“农村干部远程教育网络”,以案说法,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
据悉,部法规司、山东厅、广东厅等8个单位被中宣部、司法部评为2006年~2010年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云南厅华红生等7位同志被评为先进个人或先进工作者。国土资源管理系统也评选出了77个先进单位和140名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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