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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公布新税制改革方案 夫妻间继承遗产可免税

2011年06月29日 13:19 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29日讯 (实习记者 张一帆)据《明镜周刊》6月27日报道:德国前宪法法院法官保罗-基尔希霍夫(Paul Kirchhof)近日向公众公布了其提出的税制改革方案:税法条款由原先的23条扩充至146条,包括了从遗产税到生态税的所有税种,操作办法也变得更加简化可行。

  该方案包括如下几个要点:第一,主要税种缩减为个人所得税、企业盈利税、遗产及赠予税和消费税这四种。第二,个人所得税简化,年收入10000欧元以下可免税;年薪10000至20000的部分需缴纳较低的税率;年薪超过20000欧元的部分则需上缴25%的高税率。第三,对企业盈利、雇主收入和资本收益采用相同的税率。第四遗产和赠予税税率为10%,起征点为50000欧元。其中家庭财产的起征点为70000欧元,儿童继承的起征点为400000欧元,夫妻间继承遗产则免税。第五,由消费税代替利润税。第六,烟草、能源和酒类等特殊商品的购买包含在消费税中。

  基尔希霍夫的改革方案成为了德国税制改革争议的焦点,同时也反映了政府在降低税率面前犹豫不决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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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邵希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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