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6月30日 00:03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作者:■本报评论员 高初建
因为个人性格的原因,我平时基本不看电视的综艺类节目。当然也有例外,前两天,就看了一场上海东方台的“中国达人秀”第二季“16强晋级赛”(应该是录播)。这一看,还真看出些热闹。
“达人”这个词究竟是怎么翻译过来的,我搞不清楚,只是觉得用它来形容那些在不同领域中具有特殊才能的人,还是蛮贴切。至于“达人秀”,我知道在美国、英国等国家都是收视率颇高的电视节目,也知道“英国达人”苏珊大妈,知道这位业余歌唱爱好者正是通过这档节目在全球大红大紫,一举成名天下知,成为索尼公司的签约歌手。
据说,上海东方台的“中国达人秀”是国内唯一一档拥有正式版权的选秀节目。其版权方也就是“美国达人秀”、“英国达人秀”的同一个后台老板FremantleMedia公司。该公司授权中国一家电视台办这种“选秀”节目,或许有其商业方面的考虑。但不管怎么说,从“中国达人秀”提出的“平凡人也可以成就大梦想,相信梦想,相信奇迹”这一口号来看,其节目宗旨是积极的。比如在我看的那一轮比赛中的选手,无论是像卖菜吆喝一样唱歌的“菜花甜妈”,无论是自称“青春美少女”的那几位奉贤农妇,还是身有残疾、乐观生活的幼儿教师郑桂桂,以及失去父母、与奶奶相依为命的蒙古族小歌手乌达木,他们能够走上舞台,展示自己,已经足以让人感动。
但凡属“选秀”类节目,总是要在参赛选手中分出个高低。如此一来,评分的标准,由谁来评分,就很容易引起争议。按“中国达人秀”这次16强晋级赛的规定,现场的100家媒体给出的是一个基本“起评分”,而三位评委和一位特邀嘉宾则起着重要作用。也就是说,100家媒体,加上几位评委嘉宾构成的“简单多数”,就决定了每位选手的命运。
通常人们在涉及政治、民主、选举、决策等大题目时会用到“简单多数”的概念。前几天美国纽约市参议院审议的一项包括“允许同性恋结婚”内容在内的法案,就是以33票同意,29票反对的“简单多数”通过的。在该法案审议通过后,欢呼的人们注意到的是有33名议员持赞成态度,他们要的是“通过”的结果。至于还有29人反对,为什么反对,似乎已经不重要了。同样,以近来正在审议的“个人所得税法案”来说,尽管网上征集的意见表明许多人认为个税起征点应调高到3000元以上,但如果最终立法部门以一个“简单多数”做出决定,其他意见恐怕也就没人理会了。
再扯回主题。以我看的那场“达人秀”比赛而论,最后评出的结果不尽让人满意。在网上,当天的三位评委,从杨澜、伊能静到周立波,被不同选手的“粉丝”,被持不同态度的网民们骂得不亦乐乎。可见,评委这活儿不好干,“简单多数”决定胜负的游戏规则也是众口难调。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