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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稀里糊涂就对网店征税

2011年06月30日 04:12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日前,武汉市国税局对淘宝一女装网店开出430余万元(含滞纳金)税单。这应该是目前披露的国内首例对个人网店征税的案例。而在几年前,上海检察机关曾经以偷税罪,将通过淘宝网交易婴儿用品的张某诉至法院。

  两地的案例似乎都表明,网店征税从来就是一种必须,延迟缴税或者逃避缴税是要受罚的。但去年的新规中只是规定个人网店要实名制,连应否办理营业执照都没有强制,现在怎么就必须缴税呢?

  对此,武汉税务部门的解释是:个人网店虽然没有明确的税收政策,但税务部门仍可征收,且不用提前公布税收政策。不仅如此,地方税务部门似乎还自行掌握制定减免税优惠政策的权力,“对皇冠级别以下网店暂不征税”这是有选择性执法,显然与税收征管法规相违背的。

  网店该不该征税,该如何征税,这些都可讨论。但有一个前提是,任何征税都必须事先制定并公示规则,不能稀里糊涂地想收就收。这样的税收征管不仅毫不严肃,而且蕴藏着严重的潜在不公。

  对于新兴的电子商务,政府部门理应大力支持。但对于严肃的税收问题模棱两可地长期搁置,终究不是办法。看着网店发展日渐丰满,地方税务部门必然会动心,进而按捺不住“择肥征税”的冲动。如此一来,征税犹如一把利剑悬在网店经营者头上,搞不清什么时候就会突然掉在自己头上,这对电子商务的发展会非常不利。 (盛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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