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6月30日 18:56 来源:财新网
除了北京等八个地区将进行地方政府及其部门绩效管理试点,国土资源部等中央六部委也将参与试点,希望为全面推行政府绩效管理制度探索积累经验
【财新网】 (综合媒体报道)日前,监察部印发了《关于开展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的意见》,地方政府及其部门绩效管理试点、国务院机构绩效管理试点、财政部财政预算资金绩效管理试点等政府绩效管理试点铺开,为全面推行政府绩效管理制度探索积累经验。
据新华社消息,近日由监察部牵头的政府绩效管理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研究并报国务院同意,选择北京市、吉林省、福建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四川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杭州市、深圳市等8个地区进行地方政府及其部门绩效管理试点,国土资源部、农业部、质检总局进行国务院机构绩效管理试点,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进行节能减排专项工作绩效管理试点,财政部进行财政预算资金绩效管理试点。
6月10日,监察部印发了《关于开展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的意见》。6月28日,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动员会在京召开,对试点工作进行了研究和部署。
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大多数OECD(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国家开始推进政府绩效管理,这些国家的主要着力点在于推进绩效预算的探索和实践。在政府预算过程中,除常规的财务数据,加入了大量评估和绩效措施信息,并在预算和资源的分配过程中使用这些信息。OECD将绩效预算定义为“一种将资金配置与可测量的结果挂钩的预算形式”。
近年来,政府绩效管理作为中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内容,被广泛讨论。中国地方政府在政府绩效管理改革中已有许多实践,但依然处于探索阶段,在制度保证、评估体系方面都有待完善。
据《人民日报》报道,2011年,北京选择了卫生局、科委两个部门试点涵盖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北京将及时总结试点经验,争取到“十二五”末,将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推广到所有市级部门。 (财新记者 汪苏)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