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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0元起征 6000万人免税

2011年07月01日 03:29 来源:国际金融报

  

  本报记者 黄晶华 实习生 徐曼曼

  

3500元起征6000万人免税

  CFP图

  有关个税起征点的种种猜测终于尘埃落定。6月30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根据决定,自9月1日起,个税起征点将从现行的2000元提高到3500元,工薪所得税率结构由9级调整为7级,取消了15%和40%两档税率,将最低的一档税率由5%降为3%。

  “23万条民意终于换来500元的上调,或许算是一次民意的胜利。”当免征额终于突破了普遍预计的3000元而上升到3500元时,一位网友发出了如此感慨。

  3500元推进个税改革

  此前,公开征求意见得到的82707位网民提出的237684条意见中,有48%的人要求修改个人所得税免征额,但6月27日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二次审议的个税法修正案草案仍然维持3000元起征点不变。有专家认为,二审再次上调免征额的可能性并不大。但短短4天,免征额提高了500元,给公众带来了一个意外的惊喜。

  “法律审议是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此次个税免征额提至3500元正是听取了一些委员的意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李飞对《国际金融报》记者透露。据悉,在6月27日下午的分组审议中,有常委会委员指出,对网上如此集中要求提高免征额的意见,草案未充分回应,很难向公众解释清楚。随后,6月28日、29日,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两次召开会议逐条研究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6月30日,常委会决定将起征点提至3500元。

  不过,从此前公开征求的意见来看,3500元的免征额与公众预期仍然有很大差距。昨日,《国际金融报》记者将这一疑问抛给李飞,他的回答是:“不要小看这500元,免征额3000元时,有4800万人不用纳税,再提500元后,免交个税人数增加了1200万人,总计有6000万人不用纳税。”

  “这次修改个税法,最大的受益者是中低收入群体,首先,收入在3500元以下的群体将不涉及个税,同时,中等收入群体的税负降低,而对于高收入群体税负是适当提高了。”中国社科院财贸所税收室主任张斌指出。

  另据财政部税政司副司长王建凡介绍:“个人所得税收入将全年减收约1600亿元,其中提高减除费用标准和调整工薪所得税率级距带来的减收大约是1440亿元,占2010年工薪所得个人所得税的46%。9月1日实施后,今年余下4个月大概减收530亿元左右。”

  个税综合改革幕启

  随着此轮个税改革的大幕落下,个税改革实现终极目标的大幕已然开启,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汪光焘就指出,这次个税法的修改,核心问题是现在对工资收入的征税和其他收入的征税之间产生的差距,或者是财产性投资、房屋投资增值等不是直接的工资收入的税收问题,他建议应尽快把个税综合改革提到日程上并公布,给公众一个稳定的预期。

  对于“十二五”期间确立的个税改革“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目标,王建凡表示,中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制是分类税制,这个税制在调节收入分配和筹集财政收入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在充分体现税收公平方面有一定的局限。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可以比较好地兼顾纳税人的综合收入水平和家庭负担等情况,但对税收征管条件和社会配套管理能力的要求也比较高。

  “比如,我们需要全面建立第三方涉税信息报告制度,还要建立纳税人单一账号制度,要推广个人非现金的结算,同时要建立和完善财产登记制度等。因此需要加紧研究个税的税制改革。”王建凡说。

  值得注意的是,6月29日,中国社会科学院财政与贸易研究所公布了个人所得税“综合与分类相结合”改革的渐进式方案,建议首先对高收入者实行综合征税。

  这一方案是否会被采纳以及如何影响个税改革的进程,王建凡昨日在回答《国际金融报》记者提问时指出:“我注意到了社科院课题组关于个人所得税法改革研究课题的报道,我们欢迎社会各界对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积极建言献策。这些意见和建议,我们都在认真地收集和整理,也将会在今后研究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中,认真加以研究、借鉴和吸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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