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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HL几乎是另一个翻版的百思买

2011年07月01日 03:29 来源:国际金融报

  本报记者史燕君

  DHL几乎是另一个翻版的百思买,过于高端而长远的经营思路,终究抵不过原始的价格之战。但这些外资的退走,就是民资的胜利吗?当然不是,不刷牙的人肯定也没有牙膏的市场,外资来早了,但我们终究是要刷牙的。

  “我们在现阶段不接受媒体采访,也不会发表任何评论。”6月30日,在发表退出声明后,面对《国际金融报》记者的提问,DHL表现得依然很谨慎。

  6月29日,中外运空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运发展”)发布公告称,其下属中外运敦豪国际航空快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外运敦豪”)将所持有的全一快递、中外运速递公司及金果三家公司的全部100%股权转让给深圳市友和道通实业有限公司。这意味着,DHL将撤出中国国内快递业务。

  “水土不服”

  资料显示,中外运敦豪成立于1986年,由外运发展与德国敦豪(DHL)合资经营,双方各占股50%。2009年,中外运敦豪收购了全宜快递、中外运速递和金果三家公司的100%股权,整合后开展中国国内快递业务。

  对于撤出的原因,外运发展将原因归结为两方面,一方面,国内快递业务竞争过于激烈,外资快递公司缺少成本上的优势。中外运敦豪下属开展中国国内业务的3家公司一直处于亏损状态。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末,中外运敦豪下属开展中国国内业务3家公司累计亏损约9923万元。另一方面,2009年10月1日修订后的《邮政法》开始实施,配套法规、规章出台后,对外资经营国内快递业务的政策并不明朗。

  “价格上处于劣势,使得部分外商经营的国内快递企业在与某些国内快递公司竞争过程中处于相对不利的地位。在目前价格仍然是重要竞争手段的国内快递业中,部分民营企业的价格优势非常明显,国际物流大鳄的规范程度、服务质量优势等尚不足以抵消其成本和价格方面的劣势,这是根本原因。”中商流通生产力促进中心高级分析师梁焕磊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指出,《邮政法》开始实施,在一定程度上也限制了外资企业从事中国境内的快递业务。如《邮政法》明确规定,外商不得投资经营信件的国内快递业务,而信件等文件递送的业务量在国内快递中占据很大的比例,中外运敦豪国内信件等文件快递就占其国内整体业务量的35%。

  多米诺骨牌?

  DHL不扛了,最终放弃了中国国内快递业务,这种放弃会不会在这些国际大鳄间引发多米诺骨牌效应?

  “DHL退出,对其他几家国际快递巨头的影响显然是存在的,他们面临类似的境况。”梁焕磊表示,不过,每家公司的境遇和经营策略不同,甚至差异很大。

  记者了解到,德国DHL、美国FedEx及UPS和荷兰TNT这四家国际物流大鳄早在上世纪八十年代起就已经相继进入中国,但在国内快递业务这块一直没有显著发展,目前为止,仍只有DHL和FedEx两家涉及,且成绩都不尽如人意。

  拿FedEx来说,其国内、国际业务的量上的比例是5∶5,但收入比是2∶8,投入大、价格低的国内业务全靠国际业务。在与中国本土民营快递公司的“肉搏”中,它所付出的代价不光是源源不断的资金投入和精力,一直以来都以“可靠、时效”著称的FedEx甚至还牺牲服务质量。国家邮政局3月份数据显示,联邦快递的投诉率为万分之0.017,是国际同行DHL的4倍,甚至高出了国内民营快递顺丰速运。对此,业内人士不禁感叹,在种种压力下的“血拼”还能扛多久?

  战略转移

  不过,外运发展认为,这并不是退缩和放弃,而是“识时务”,根据现状调整发展战略。DHL亚太区CEO许克威近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明确表示,“目前国内快递市场的竞争方式和发展环境,并不适合DHL快递的进一步发展。但国内快递市场是一定要切入的,但目前时机未到,当国内快递的商业环境、法律环境等条件规范的时候,才是我们切入的时机。目前DHL将集中火力重点投资和拓展中国的国际快递业务。”

  梁焕磊一再强调,DHL退出国内快递业务并不意味着其离开巨大的中国市场,毕竟国际快递业务是其重要的业务组成部分,随着国内快递业整合和完善、国家政策放宽,DHL重返中国国内快递市场完全可能。至于具体的途径和方式,合资、独资还是其他方式,有待于考虑中国政策法规的变化和其本身的经营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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