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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待农民工 访北京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时福茂

2011年07月01日 05:31 来源:中国企业报

  本报记者 郭志明/文

  矿山、码头、工厂、工地……只要有体力劳动的地方就有农民工的身影。超过2亿的农民工队伍,让中国持续保持着人口红利。但在现实中,农民工的社会地位低下却是个不争的事实。劳动环境恶劣、工资被拖欠、子女受教育权利得不到保障等诸多难题困扰着农民工群体。

  如何让农民工的工作、生活更有尊严?如何理解保护农民工权益与保障企业利益的对立统一关系?6月29日,中国企业报记者专访了北京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时福茂。

  《中国企业报》:在我国数以亿计的产业工人大军中,农民工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但在某种语境下,“农民工”却经常被当做贬义词来使用。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

  时福茂:总体来讲,农民工的影响越来越大,城市的发展越来越离不开农民工这个特殊的群体。但是由于农民工的生存和生活状态极其艰难,一些农民工不能真正融入城市,所以有时农民工会做出一些不太合适的行为,甚至是违法犯罪行为。尤其是农民工群体的整体文化水平和劳动技能相对较差,与原来的城镇工和现在毕业的大学生等群体相比,他们从事的行业也比较低端,比如多在危险的采矿业、条件较差的建筑业、收入较低的服务业等,特别是因为数量庞大,他们就业竞争压力非常大,不得不接受一些苛刻的条件,这样就给外界留下一个“社会底层”的负面印象。

  另外,从社会的角度来看,因为户口制度的原因,他们虽然流动到城镇,但是一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却享受不到,这样他们就被人为地划入到“二等公民”。

  其实,“农民工”是对这一特殊群体的特有称谓,我认为词语本身不能算是一种歧视,如果仅仅从称谓上改变,即使我们把农民工叫成上帝也没有任何意义。正如商场常把消费者称作上帝,但是权利被侵害的往往就是这些上帝们。我们关注的应当是如何能够切实改善农民工的生存境遇,预防农民工权益被侵害案件的发生,让农民工生活和工作的更体面,更有尊严。

  2008年,人社部成立了农民工工作司,专门研究和维护农民工权益,有的农民工现在还当上人大代表,农民工的社会地位正在逐步提高。

  《中国企业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近日在官网公布文件规定,5月1日至9月30日,严禁农民工通过群体性上访等非正常手段讨要工资,否则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追究其刑事责任。该事件一度引发轩然大波,类似事件的发生,能否说明农民工的生存环境、政策环境还存在相当大的提升空间?

  时福茂:农民工的法律知识缺乏,维权能力较差,面对复杂冗长的诉讼程序,他们中的一些人也因为不愿意与老板成仇家,不想选择打官司,他们希望政府为他们做主,所以还是有人会选择上访。

  如果是发生在相关部门之内,行政部门发现企业严重违法,应当依法查处,行政部门确实不能解决的应当引导农民工去依法维权,而不应该对被侵权者动辄追究刑事责任。

  类似的事件确实说明,保护农民工权益方面,我们还有很多的事情要做,有很大的提升空间。不仅包括法律及政策的制定上,也包括对问题的认识和解决问题的态度上,相关部门及人员急需提高、急需端正。无论是谁,当然也包括农民工在内,违法上访都应当劝阻、制止,甚至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但社会必须正确引导农民工维权的意识,保障农民工维权的权利。

  《中国企业报》:在北京市农民工法律援助中心实践过的案例中,侵犯农民工权益的典型行为有哪几类?呈现出哪些特点?

  时福茂:我们每年大约提供法律咨询6000件,直接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00件。从统计数据来看,建筑领域追讨欠薪和工伤仍然是比例最高的两类案件。其中,建筑行业拖欠工资的人数占55.3%,案件比例占到20.3%;工伤案件中人数虽然少,仅占13.3%,但是案件数量统计却达到38%,所占比例最高。

  近几年,这两类案件所占的比重已经开始有所下降,不再占援助案件的绝对多数。农民工劳动争议案件扩展到更多类型,如加班费争议、解除劳动关系争议、社会保险争议等等。从统计数据来看,解除劳动关系争议案件占22.3%,涉及人数占18.6%;社会保险争议案件占16.6%,涉及人数占16.8%;加班费争议案件占15%,涉及人数占14.5%。无论从案件数还是人数来看,这几类案件的比例都不低。尤其是加班费案件,有些地方一半以上的劳动争议案件中都涉及加班费诉求 。

  此外,还有三类案件则是《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出现的新类型:要求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案件占10.9%,涉及农民工人数占10.5%;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金案件占6.4%,涉及农民工人数占3%;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后要求经济补偿金案件占2.1%,涉及农民工人数占0.8%。

  除了案件类型多样化,在很多案件中劳动者主张的都不仅是某一项权利。在统计的援助案件中,涉及多项请求的案件占总数的37.2% 。这些都说明劳动者可以主张更多权利,这是与落实劳动者权利分不开的。

  《中国企业报》:有一种观点认为,中国劳动力成本的急剧上升让中国的投资环境变得恶劣;而与之针锋相对的观点则认为,善待农民工与发展生产力二者并不矛盾,在本质上是一致的。你如何看待这种争论?

  时福茂:我不赞同劳动力成本提高使中国的投资环境变恶劣的说法。影响和决定投资环境的因素有很多,如社会政治因素、市场因素、资源因素、交通运输因素、通信信息因素等,当然也包括劳动力因素,但主要应当是指劳动力的数量和素质能否适应投资者的需要,而不应当是劳动力是否廉价甚至无偿。绝不能把劳动力成本作为评判投资环境优劣的标准,不能认为劳动力成本越低,那里的投资环境就越好。谁敢说我们找到一个可以提供“奴隶”的国家或地区,那里就有最好的投资环境呢。

  人类社会发展的方向是趋于公平,每一个人应当得到应有的尊重。企业的发展也要靠员工的贡献,如果不考虑劳动者本身的发展,过度“剥削”、不顾他们的健康与生命,那么这样的企业也必将是死路一条。以尘肺病患者为例,企业前期过于节俭,不拿出必要的资金用于职业病预防,不为劳动者参加保险,不提供健康体检,必定有一天,发现职业病患者的时候,要为此付出沉痛的代价。

  不管到什么时候,人都是诸多生产要素中最重要的要素,没有了人的素质的提升,也就没有社会生产的进步。所以,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善待农民工就是保护生产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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