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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征税“个人网店”实为实体店

2011年07月01日 06:44 来源:荆楚网-楚天金报

  楚天金报讯 金报讯 记者邹辉 通讯员叶翩报道:近日,有媒体报道称,武汉市国税局开出国内首张个人网店税单——对淘宝女装网店“我的百分之一”征收其2010年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滞纳金共计430.79万元。

  此消息一出,立即引发网商和网友的广泛议论,网店是否该纳入缴税范围?网店是否即将走入全面纳税时代?网店纳税是否会打击电子商务发展?昨日,记者深入采访了解详情,市国税局首次对此消息作出回应。

  传言一:市国税局开出“国内首张个人网店税单”

  澄清一:被征税“网店”实为实体经营企业

  对“国内首张个人网店税单”的说法,武汉市国税局澄清说:“我的百分之一”女装店,实体店名为武汉爪那服饰有限公司,属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据武汉市国税局的税收检查数据表明,武汉爪那服饰有限公司主要通过实体店和“我的百分之一”网上店销售女装。换句话说,此次征税的对象不是人们一般理解的“个人网店”,而是一个实体经营企业。

  武汉市国税局认为,作为一个实体经营企业,武汉爪那服饰有限公司承担纳税义务不存在争议。因此,按照核实的不含税销售收入,该局认定该纳税人2010年应缴纳增值税316.3万元,企业所得税105.95万元及滞纳金等,共计430.79万元。

  传言二:“在汉的淘宝皇冠级以上网店都将被纳入该市税收征管范围”“对皇冠级别以下网店暂不征税,但要进行监管”。

  澄清二:武汉市国税局表示,该局并没有作出过这样的表述。按照国家税收政策,只要达到缴税起征点的货物交易,都要征税,而不是按照网上的级别和信誉度来判断征税与否。

  传言三:征税会否导致武汉大量网商外迁?

  澄清三:中小型网店有可能免税

  对网店征税会不会削弱网络购物竞争力,引发网店关门的浪潮,因而影响武汉投资环境?对此,武汉市国税局答复,只有公平税负才是最好的投资环境。作为税务部门,将按照国家政策竭诚支持和帮助中小企业发展壮大,包括近年来兴起的电子商务交易,使他们走上规模化、规范化经营发展道路。

  同时,武汉市国税局办公室主任周广春表示,即使要对网店征税,中小型网店的税负也不会很重,甚至可能免税。淘宝网店一般属于销售货物的个体户,在湖北省的增值税起征点为月销售额5000元。也就是说,月销售额不足5000元的中小型网店,不用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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