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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建幸福祥和新家园

2011年07月08日 07:45 来源:经济日报

  在江西省鹰潭市有这样一群热心人:他们义务为村(居)民修理水电、照顾生病老人儿童、劝导市民除陋习树新风,心甘情愿地做着琐碎的“小事”;他们宣传党的方针政策、调解邻里矛盾纠纷、正气凛然地处理着社会的“大事”。

  这个新群体,在社区、村党组织领导下,通过居民自治方式全面融入社会管理,以“村落”、社区“小”管理撬动城市“大”管理,让街巷变绿、乡村变新、城市变美。

  鹰潭市推行村(居)民事务理事会制度,成功探索出“党组织领导、社区牵头、居民自治、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新模式,从源头上化解了新形势下社区村落党建、社区管理和社区服务出现的“空心化”问题,让城市乡村呈现出一派祥和新景象。

  村(居)民理事会显身手

  作为江西省首批社会管理创新试点城市,鹰潭市把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摆在突出的位置。针对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呈现出的新情况、新特点、新问题,鹰潭市通过深入调研意识到,要真正把社会管理抓实抓好,必须将工作力量下沉,工作重心下移。同时,要最大限度发挥群众自我组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的作用,把党的工作延伸至基层,在每一个村和每一个城市居民小区建立起由党组织领导下的村(居)民自治组织。通过各级部门和村(居)民自治组织上下联动共同努力,畅通社情民意诉求渠道,创新管理服务的手段和内容,才能走出一条新形势下创新社会管理、做好群众工作的新路子。

  去年下半年,鹰潭市将村民事务理事会的经验向城市推广,在城市社区建立居民事务理事会,着力实施“3+3”居民自治基本模式,通过解决居民小问题、调解邻里小纠纷、纠正市民小陋习等“十小”工作,最大限度地激发了党领导下的居民自治活力,一大批实事好事办到了居民心坎上,一大批矛盾纠纷在基层得到解决。

  鹰潭市国土局门前有条百米长的小巷,路窄车多,给人们出行造成安全隐患,居民曾多次请求设置减速带。今年3月9日,月湖区站江社区百姓居民事务理事会将这一情况上报相关职能部门。11日上午,交警部门就装好了3条减速带。理事会没有财政拨款,办公场所和活动经费一度成了问题。年逾八旬的原市水泵厂退休党员李盛龙,将年租金3000元的27平方米出租屋收回,花费上千元装饰一新并配上桌椅等用品,免费提供给理事会当办公室。

  月湖区站江社区83岁的陈阿荣告诉记者:“我们这是住了几十年的小区,没有物业。现在有了居民理事会,家里水龙头、电灯坏了,告诉居民理事会,马上就给修理好,理事会还帮忙调解邻里纠纷,我们的小区更加安全和舒适了。”

  创新机制 上下联动

  村(居)民理事会将鹰潭市社会管理工作延伸到了城乡每一个角落。在此基础上,鹰潭市根据城乡不同特点,先后建立完善了市、区、街道、社区四级联动的城市社区“联建共创”机制和市级领导与市直部门挂点督导乡镇工作机制,夯实党组织领导下的群众自治组织,创新社会管理方法,强化社会管理服务功能,加快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新模式。

  在居民理事会建设上,鹰潭市形成“3+3”模式和理事会成员产生的“321”程序。“3+3”模式,指3种类型的居民事务理事会,楼院理事会由业主委员会成员、物业管理人员、社区志愿者组成;路段理事会由辖区单位人员、城管部门人员、工商部门人员组成;行业理事会由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市场管理人员、公安片警组成。“321”程序中的“3”指“三推荐”,采取居民推荐、党员推荐、居民小组干部推荐初步人选;“2”指“两筛选”,社区“两委”、街道党工委对被推荐人进行筛选确定预备人选;“1”指“一票决”,举行一次由80%以上住户和业主参加的无记名差额票决,结果张榜公布。

  目前,鹰潭全市3156个村、中心城区206个居民小区全部建立了村(居)民事务理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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