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7月08日 10:13 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邮政局2011年6月中下旬发布《关于快递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积极支持快递企业兼并重组的财税、土地等优惠政策,促使5年内培养出一批年收入超过百亿、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大型快递企业。
随后,国家邮政局在官网上公布,因存在未经许可经营快递业务、超地域经营快递业务、侵犯用户权益等问题,56家未经许可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被取缔。这是国家邮政局继今年3月取缔17家未经许可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后,再度出手整顿市场,此前已经取缔了17家快递企业,加上此次的56家,目前共有73家“黑快递”被取缔。
事实上,2009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和《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早已为快递企业设置了颇高的标准和门槛,促使了快递行业的重新洗牌。而今年国家邮政局又两次出手整顿快递市场,这无疑成为加速快递企业再次洗牌的新的“催化剂”。
不变则亡
目前,中国电子商务物流产业主要分为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及外资企业三种类型。从目前中国电子商务物流现状来看,由于物流网点布局范围、配送人员数量及服务、配送工具等原因,民营物流公司市场份额低于国有快递公司。从民营快递公司的市场发展现状来看,由于中国民营快递公司起步较晚,市场规范度不足,其市场发展良莠不齐,业务的集中度不高。加之,民营快递公司的市场准入门槛较低,导致近年来快递企业数量急剧攀升,盲目扩张,市场出现“小、弱、散、差”现象,缺乏品牌影响力较强的全网型且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民营快递企业尚未出现。
就规模而言,顺丰是中国民营快递行业较为领先的企业,其2010年的营业收入超过110亿元,但是在业务量快速增长的同时,人工成本也大幅上升。据相关研究机构的不完全统计,目前,顺丰速运共有大约6万名快递员,在其成本结构中,人力资源成本已经占到了总成本的50%以上,无不面临生存与发展的压力。
面对中国物流行业的进一步国际化路径,部分民营快递公司“轻服务、轻管理”的发展路径必然受到其他市场竞争者的抢食,加之《意见》出台,中小民营快递公司的生存空间进一步被挤占,其面临“不变则亡”的尴尬境地。
电子商务是推手
中国电子商务市场的急速发展是快递企业尤其是民营快递企业发展的主要推手。中国电子商务十余年的发展撬动了20余年发展但起色不大的快递市场,这在一定程度上具有中国特色。但是,快递行业的规范化发展远滞后于电子商务市场,两者发展并未匹配。
首先,两者的行业发展速度不相匹配。据清科研究中心数据显示,2010年,中国网上零售市场交易规模为5219.8亿元,相比于2009年的1989.4亿元交易规模,增幅达162.38%,预计2011年中国网上零售市场交易规模还将持续增加。快速发展的网上零售市场为中国物流行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是从国家邮政局公布的数据情况来看,2010年,中国快递行业规模以上营收为574.6亿元,相比于2009年的479亿元,增幅达19.96%。通过这组简单的数据可以看出,仅从电子商务市场与快递市场的匹配度来看,中国电子商务市场产生的庞大交易量已经超过了目前中国快递行业的运力情况。
其次,两者的资本驱动力严重不匹配。据清科研究中心数据显示,2010-2011年上半年,中国电子商务市场(包括B2B、B2C、C2C)融资事件就达115起,已经披露投资金额的投资案例为86起,投资总额为21.94亿美元。而中国物流行业融资事件2005-2011年上半年,已经披露的中国物流行业的投资事件为38起,其中已经披露投资金额的投资案例为24起,披露的投资金额总额为20.01亿美元,平均投资金额为8337万美元。其中,在已经披露的38起投资案例中,与电子商务物流直接相关的案例数为8起,已经披露投资金额的投资案例为6起,投资金额总额为4654万美元,平均投资金额为775.67万美元。资本对于两者的驱动力差距较为明显,尽管与物流行业自身的发展有关,但是不可避免的成为拉大两个紧密相关行业发展差距的隐形推手。
竞争主体多元化
快递行业与电子商务行业发展的不匹配,成为电商企业自建物流的主要动因。从早期自建物流的卓越亚马逊,到淘宝、京东商城,再到当当,综合类电商自建物流成为一种不可逆转的趋势。
此外,随着垂直类电商的快速崛起,凡客、乐淘、玛萨玛索等相继开展物流仓储及物流团队的建设。这种电商自建物流的发展,对第三方物流公司势必产生一定的冲击。未来,随着电子商务自建物流公司的不断投入与逐步成熟,将成为与第三方物流公司“分庭抗争”的主要力量,当然不排除去通过资本运作进一步蚕食第三方物流公司市场的可能。
资金可从多方入手
清科研究中心分析认为,目前,中国电子商务物流公司的投资机会除民营快递企业外,可考虑面向客户提供系统的供应链整合服务的物流服务提供商、物流IT技术提供商及数据服务提供商等两大方向。不可否认的是,民营快递公司的可进入机会较好。除《意见》提供的便利外,2009年10月出台的新《邮政法》对创立快递公司的资金规模设定了明确标准,据现有的行业数据显示,目前约80%的民营快递企业不符合这一条件。因此,引入资金或建立联盟是大部分小型民营快递业务发展的必由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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