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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为期货配资业务风险打“预防针”

2011年07月08日 20:30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7月8日下午,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对记者指出,近期市场中出现一批以投资公司或投资管理公司名义设立、实质从事配资业务的公司(以下简称配资公司),这些公司为客户配置资金,其中有部分资金进入期货市场从事期货交易。

  从目前了解的情况看,配资公司经工商管理部门核定登记的范围多为投资咨询、投资管理或管理咨询等,未取得任何金融业务许可牌照,涉嫌超越经营范围从事资金借贷业务。配置资金进入不同投资领域,其中包括期货市场。配资业务进入期货市场时,多以配资公司控制的个人名义在期货公司开立期货交易账户,并将账户提供给客户使用,客户存入自有资金,配资公司以此为基数,向客户进行配资。配资公司在交易过程中对客户交易账户实施风险控制,亏损达到一定比例时对其进行平仓或要求其追加保证金,以保证配资公司自身资金不受损失,同时收取高额资金使用费。

  “由于在配资业务中,客户资金被配资公司控制,其安全性难以得到保障;且配资放大了杠杆比例,加大了客户财务风险;同时,配置资金进入期货市场,可能扰乱期货市场秩序,存在风险隐患。”上述部门负责人指出。

  在这种情况下,证监会于8日下午发布《关于防范期货配资业务风险的通知》,为期货配资业务打预防针。

  而这个预防针包括四个方面的期货市场监管主体工作,其中尤为关键的是对一线监管中的异动交易行为账户的甄别与监控,一旦发现异常交易行为账户为配资公司或配资公司控制账户,相关主体要向包括工商管理部门及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举报,同时向证监会及相关派出机构报告。事实上,配资业务的主体行为发生在期货监管市场以外,这种多方通报则实现了多个市场监管主体的联动。

  首先是各派出机构与期货公司的监管。包括各期货公司严把开户关。各期货公司应严格执行实名开户制度,要求客户银行结算账户、期货交易账户与身份信息一致,一户一码,投资者需现场办理开户,开户现场应留存影像资料;各期货公司不得从事配资业务。各期货公司应严格在许可范围内开展业务,不得以任何形式给客户融资;各期货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参与配资业务。各期货公司不得与配资公司合谋,为配资活动提供便利。一旦发现期货公司参与配资业务,我会将依法查处。期货公司要保持警惕,积极排查,防止公司网站及其他信息被配资公司利用,一旦发现,公司应立即采取措施终止。

  此外,在交易过程中了解到交易账户为配资账户的,各期货公司应立即向工商管理部门及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举报,同时向公司所在地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告。

  同时,证监会要求期货公司加强对异常交易行为的监控。配资账户多从事日间交易,各期货公司如在交易过程中发现其交易行为异常,应及时向我会及相关期货交易所报告,避免其扰乱期货市场秩序。

  做好期货投资者教育工作也是重中之重。证监会要求各期货公司应将防范期货配资纳入到期货投资者教育工作中,加大宣传力度,向广大期货投资者明示期货配资活动的危害和风险,增加投资者风险防范意识,远离配资业务。

  而第二个层面的执行主体则是各期货交易所。

  证监会要求各期货交易所应加强对市场异常交易行为的监控,一旦发现出现异常交易行为的账户为配资公司或配资公司控制的账户,交易所应在依照自律监管规则对其行为查处的同时,立即向工商管理部门及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举报,并向证监会报告。

  而在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公司层面,则被要求做好统一开户工作,对开户材料进行审核时要严格把关,防止不适当客户参与期货市场;此外,要做好期货市场监测监控工作,监控过程中如果发现出现异常交易行为账户为配资公司或配资公司控制的账户的,要立即向工商管理部门及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举报,同时向证监会报告。

  此外,在中国期货业协会的自律监管的层面,也被要求组织督促会员做好投资者教育工作,提醒投资者防范配资业务风险,并做好相关宣传工作;同时要求会员单位不得从事或以任何形式参与配资业务。一旦发现会员单位参与,期货业协会应按照自律监管规则对违规会员进行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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