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李智
内幕交易一直被视为A股市场上的一颗“毒瘤”。7月8日,证监会又通报两起内幕交易案件。
证监会表示,时任湖南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总经济师刘洋在公司参与借壳ST中钨(000657,暂停上市)期间(2009年10月),操作谢某账户买卖ST中钨获利1万余元。证监会认定其行为违法,决定对刘洋给予警告,并处30万元罚款。
证监会同时还通报,2008年底2009年初,时任某会计师事务所高管张松清,在事务所审计保利地产(600048,收盘价11.33元)年报的限制交易期内,利用本人和他人账户交易保利地产股票,获利7万多元。证监会认定其违法行为,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15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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