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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斌:改善对中小企业支持力度是确保调控成功的关键

2011年07月11日 12:09 来源:财经网

  【《财经》综合报道】央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国务院参事夏斌7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撰文表示,细化、改善对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是确保这轮宏观调控能否最后成功的关键。

  夏斌指出,在中国目前体制下,总量政策偏紧后必然会暴露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夏斌表示,当前要真正解决好中小企业融资问题,重要的已不是各级领导的认识问题,也不是缺乏领导的要求和布置,而是需要深入基层、深入市场,进行制度细节的调研,急需对社会稳定有决定性意义的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的“养命钱”融资,网开一面,在贷款调控总量不变的前提下,放松对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的贷款限制,提出具体可操作性的管理细则。

  夏斌提出8条建议:

  鉴于村镇银行资本金普遍低于1亿元并不宜过大的成立初衷,建议对村镇银行信贷规模按存贷比而不是按资本金进行限制,而且不允许以“内部口头”的方式进行调控;

  在按有关规定对小贷公司进行分级评定的基础上,对评级优良的小贷公司,一律放开杠杆率比率50%的上限(普通工商企业的负债率还可以为7%),支持其适当放大贷款规模;

  建议将小贷公司向银行借款专门用于实业投资的,可视作同业拆借,不占银行贷款规模;

  对中小企业经优质担保公司担保发行的有真实贸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采取鼓励政策,支持商业银行予以贴现,可不占银行贷款规模。相应人民银行应将其与银行承兑汇票同等待遇,予以再贴现支持,以促进中小企业的生产贸易活动;

  有关管理部门应对各商业银行每年新增贷款中支持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的份额,应按照不同类型银行,分别规定一定的比例。对超过一定比例的,可进一步下浮存款准备金率,年底还可酌情追加贷款规模;

  支持中小企业在银行间市场发行集合债券(不面向自然人),利率随行就市。并将集合债的审批权限下放各地人民银行分行,缩短过去长达六个月的审批期限;

  允许并鼓励各商业银行,对小、微企业的贷款资产开展买卖、转让业务,释放其贷款规模限制;

  大力鼓励各商业银行在小、微企业融资方面的各类金融创新,包括建立适合小、微企业特点、区别于大中企业的贷款风控体系。在确保风险控制前提下,大力鼓励对小、微企业开展无质押、无担保的贷款等。

  【作者:《财经》综合报道 】(责任编辑:吕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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