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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申请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可生二胎试点

2011年07月11日 19:57 来源:财新网

  该省已连续10余年保持低生育水平,平均每名妇女生育1.7个孩子

  【财新网】(记者 符燕艳)广东人口计生委一名工作人员向财新记者透露,广东日前已正式向国家提出“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可生二胎”(下称“单独可生二胎”)试点的申请。

  此前,按《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夫妻双方为独生子女且只有一个子女的,可生二胎。

  据《南方日报》,广东省政府副秘书长、省人口计生委主任张枫称,目前广东的妇女总和生育率为1.7左右(即平均每个妇女一生共生育1.7个孩子),已经连续10多年保持在低生育水平。经估算,广东实行“单独可生二胎”政策,对人口总量的增加影响甚微。张枫透露,广东民众生育观念明显转变,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不断完善,广东已完全具备了申请成为国家“单独可生二胎”的试点。

  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结果显示,广东常住人口达1.043亿人,居全国之首,但同时亦有三个第一:常住人口第一、流动人口第一、华侨人口第一。此外,有专家测算,广东老龄化趋势加快,“十二五”期末广东60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口比重可能达到12%;家庭继续呈现规模小型化趋势,独生子女家庭的养老风险持续增加,需要更多的社会保障和社会服务资源。

  “单独可生二胎”的试点政策早有传闻。2010年,中国人口问题专家何亚福便透露,2011年起,中国将以黑龙江、吉林、辽宁、江苏和浙江为试点,允许夫妻双方只要有一人是独生子女,就可以生第二胎。这项政策将在五年之内扩展到全国范围。

  2011年3月,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的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逐步完善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亦有学者理解为“包括调整独生子女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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