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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慈善一个出路

2011年07月12日 00:00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作者:

  编者按:

  “将在系统内严格执行‘两公开、两透明’自律规定,高度重视廉政建设工作,加快推进工作机制的公开透明,严格落实廉政责任制,建立健全反腐倡廉长效机制,从制度建设上保证红十字会工作的公开透明。”

  中国红十字会日前召开全系统廉政工作会议,向社会承诺捐赠款物公开、财务管理透明、招标采购公开、分配使用透明。这样的表白其实也正是公众对于整个中国慈善公益组织的要求。这次“郭美美事件”真正挠到了中国慈善的痛处。

  据统计资料显示,作为国内公益慈善事业中不可或缺的强大支撑,在2010年全年捐赠过亿元的36笔捐赠中,民企参与的数量超过了一半。

  如果说,“郭美美事件”让公众很受伤,那么,每每为慈善慷慨解囊的民企老板,他们又有什么样的心情?

  寇立国:让慈善值得信任

  记者日前就媒体热议的“郭美美事件”采访了北京黑龙江企业商会副会长、北京联智安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寇立国。

  “随着社会的发展,致力于做慈善的人越来越多了。作为捐助人,常常无法拥有足够的信息,来判定应该把善款捐向何处。而且由于工作繁忙,也不可能做到把每笔善款都直接交到受资助者手中。”寇立国告诉记者,于是,他就时常选择一些慈善机构来做慈善事业的中间代理人。

  “对于社会上层出不穷的慈善机构,我们对中国红十字会还是很信任的。但是这次事件暴露出中国红十字会可能和商业挂钩,可能利用大家的善良与一些打着慈善旗号在搞经营的商家有合作,这严重欺骗了大家的信任,势必会引起社会强烈的反响。”

  寇立国说,最近一段时间,关于做慈善,以及慈善款使用的争议性新闻此起彼伏,慈善机构遭遇了前所未有的信任危机,这暴露出一些慈善机构在管理、运作方面的不透明。“慈善机构本身掌握的就是公众财产,所以每项财产的去向都应该是公开、透明的。公众有权利知道捐款去了何处,缴纳了多少管理费。不能利用大家的善良、信任来谋求私利。”

  “我们在谴责这类事情的时候,更应该看到产生这类事情的制度土壤。”寇立国告诉记者,目前我们国家在这方面的监督管理机制还不够完善。

  而据中国红十字会透露,正在研发的“中国红十字会捐款信息管理系统”将在近期向社会推出,该系统将通过网络平台对捐款的接收、管理和资助流向进行在线查询。

  “这是一个好事情,也说明民众的监督使得慈善机构在改进中逐步完善。”寇立国表示。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一直以来,北京联智安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都致力于做慈善。主要就是通过三种方式:一是通过中国红十字会这样的中介组织来支配善款的去向;二是通过当地的政府部门把善款捐到慈善立项的工程中;三是自己亲自把善款送到需要帮助的人手中。

  “出了这件事情后,不能说对中国红十字会完事失去信任,但是在以后的公益事业中,势必会要求提供善款去处的明细,保证善款真正用到了有需要的人身上。”寇立国表示。

  谢冬通:公益和商业结合应适度

  “目前中国整个慈善体制官办色彩太浓,募捐现金流向不透明,这成为阻碍百姓爱心捐助的最大障碍。这些情绪积累下来,到郭美美这里一下子爆发了。这可能会对慈善事业在一段时期内有一些挫伤,被挫伤的是慈善的官办体制,如果这个体制真的改善了,那么整个公益事业会变得更健康。”北京京华公益事业基金会理事、北京四海基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谢冬通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公益是公益,商业是商业,这个结合的目的,不能是为了盈利。公益事业也需要经营的思维,但前提是不以利润最大化为目的,而是为了实施效果最大化。公益的体制改革可能不会一蹴而就,如果一个公益机构不透明,捐赠人就可以不选择给它捐款。无论企业还是公众个人,只要大家都来行使自己的权利,多追问几声——我们捐的每一块钱,是怎么用的?用在了哪里?那对整个慈善体制的改革和转型、慈善机构的透明都会产生好的影响。”

  岳成:慈善法律尚待完善

  “郭美美事件的发生,对红十字会来说,未必是一件坏事。”北京黑龙江企业商会副会长、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主任岳成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指出,通过这件事情,慈善机构要接受教训,总结缺失。

  “全体都要认真检查一下,都要注意有没有招摇撞骗,内部的政策制度有没有漏洞,或者找一些学者、专家开咨询会,把自己的问题拿出来晒。堵住这些缝隙,才能避免从内部腐烂,使得慈善事业能够健康发展。”

  近年来各种诈捐、骗捐多发,慈善组织到底应该如何运作?所募善款去向应该如何监管?

  岳成告诉记者,中国的慈善事业应该有一整套的、规范的规章制度。慈善事业应该法制化。另外,慈善本身就应该是透明的。管理费是多少,应该晒一晒。账目也要定时审计,并要把审计结果向公众公示,让公众知道善款的去向。“其实,这些都是国际惯例,但目前国内的一些慈善组织很少能做到这些。”

  “此次事件暴露的是体制的问题,而且是按照目前的法律属于解决不了的问题。”作为一名律师,岳成从法律角度来解析“郭美美事件”,他指出,慈善要发展,必须健全慈善法律,慈善事业由民间社会举办,向民间社会负责,为民间社会服务,受民间社会监督,通过自律自治而走上良性运行。

  岳成告诉记者,他们的律师事务所这些年也一直在做公益。从2003年开始,每年都拿出固定的一笔资金在各所大学设立奖教金、奖学金。同时,还一直在各大学的法学院办基金,在社会上搞普法、法律援助、法律进社区、法律讲座等活动。

  “我们一直都是自己做公益,很少通过一些中介组织。律师虽然不是暴富的行业,但是我们也一直致力于社会公益事业,用自己掌握的法律知识,为社会民主法治事业建设做贡献,从而树立律师的良好形象。”岳成说。

  秦升益:做慈善要有更广阔思维

  “慈善是一种系统的、动员多种资源帮助被资助者的长期发展的事业,钱只是整个慈善体系的一部分,更重要的是,在慈善事业中得到自我的内在平衡、社会平衡以及自然平衡。”北京仁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秦升益在谈到“郭美美事件”时表示,慈善的表达方式是多种多样的,通过公益组织是其中的一种途径,但此次也暴露出很大的问题,中国的慈善事业还需要有进一步的发展和更广阔的思维。

  作为一家企业的老总,秦升益并没有将创造财富作为企业的唯一目标,他尊重职工、关心职工,打破传统的雇佣与被雇佣的观念,和谐劳资关系,提高员工自觉做企业主人翁的责任意识。“善待员工,就是善待自己。”秦升益告诉记者,他在企业中设立了“仁爱基金”,每年拿出100万元用于帮助生活困难的员工,或者捐给社会上学业有困难的孩子。“企业不仅要学会怎样挣钱,还要学习如何花钱,即取之于社会、还原于社会。”

  “作为民营企业,当企业经济效益好的时候,企业的利润转移仅靠税收一种方式还不够,还要有捐款、资助、开展慈善活动、创办基金会等多种方式。” 秦升益告诉记者,政府应该引导民营企业勇于承担社会责任。

  “慈善行业要有正确的舆论导向,企业和个人并非是单一的社会角色,而是多重角色的担当者,要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

  杨文秀:中国慈善不应因小失大

  “其实,发现问题,勇于承认问题,改善解决问题,那么中国慈善事业公信力的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中华妈祖文化交流协会理事、北京京华公益事业基金会理事、北京祥云医院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杨文秀谈到,“凡有人群之处必有爱心,这是人性。中国老百姓真诚的爱心,在这几年更是凸显。任何一个组织都需要与时俱进的,所以,一定要适时地调整各种制度和政策,比如大家最关心的财政监督制度、审计制度等,透明化管理可以打消一些公益事业人和企业的顾虑。”

  当被问到打算如何开展今后的公益活动时,杨文秀表示,虽然发生了“郭美美事件”,但是公益事业还是要积极参与的,仍然希望由专门的机构带头开展各项公益活动,当然,“一帮一”的慈善事宜也应同时开展。因为这是社会的需要、人民的需要。不能因为个体事件就否定整个社会长期以来经由各方努力得来不易的公益慈善事业成果。“公益活动也还是要尽量体现公众的力量、公众的概念。”

  邵敏同:期待中国慈善专业化

  “‘郭美美事件’其实是扎到了中国慈善‘不专业’的这根神经。”金海上方(北京)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的董事长邵敏同指出,慈善刚进入中国不久,其实就是我们挂在嘴边的要做好人好事,慈善不只是富人们的事情,每个人都应该有自身的社会责任,不要非得等到所谓的赚到大钱才去做,重要的是能拿出一点时间,力所能及地去帮助需要帮助的人。

  抛开公司的大环境不说,邵敏同自己也在做着实实在在的慈善,目前在资助几个山区孩子的教育,对于自己的“小慈善”,她觉得有始有终地去资助、去关注比什么都重要,如果老想着能从中获得什么利益就没什么意思了。周边的朋友也都在做,而且我们觉得这样很好,可以实实在在地把钱花在看得见的地方。

  邵敏同告诉记者,中国慈善史上不乏有陈光标、王石这样的民间大慈善家,但是一直处于风口浪尖的陈光标和泰然自若很少被人争论的王石式慈善有着明显的差异。

  “不可否认,陈光标和王石都是好人,都想做些好事来回报社会,但是由于采取的方式、方法的不同,得到的社会效应也截然不同。”邵敏同认为,陈光标的慈善缺少专业团队的管理,从而显得有些凌乱,然而王石的“阿拉善”就做的很好,把钱交给一个专业的团队去做,钱花的放心,事情也做的可靠。但是在中国如何做NGO组织还是相当薄弱的。这一点在国外已经很成熟了,这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

  再过几日就是“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成立30周年的日子,邵敏同和她的团队又收到了邀请。

  “慈善的路还很长,并且还要继续走下去,重要的不是路有多长,而是实在而又专业的做好当下是自己一直的追求。”邵敏同有感而发地说。

  黄永毅:希望可以放心做慈善

  对于做慈善,茅台集团天朝上品酒业运营管理公司董事长黄永毅有自己的定义,不一定把所有的捐款、捐物都定义为慈善,他认为,有能力的人都应该去帮助周围需要帮助的人,能力有限的就少做些,能力大些的就多做,要抛弃一些条条框框,不要被束缚,凭着自己的良心去做事,这样才会更和谐。

  “最近闹得沸沸扬扬的‘郭美美事件’对我们这些企业家今后做慈善还是会有一定的影响。”黄永毅说,对于目前的基金会管理的混乱,他们有所耳闻,这也是大多数企业家不太敢把钱交给基金会的原因之一,用来做善事的钱被一些机构花到看不见的地方,一些机构甚至不负责任地做一些商业运作来谋求私利,这些都是不能被容忍的。

  “当然我们更多的是希望这次事件的爆发,能给中国的慈善环境一记响亮的警钟,能让我们继续放心地做慈善。”黄永毅说到这时有些愤愤然。

  编后语:

  国人中不少人有“浑水摸鱼”的陋习——好的事情来了,都哄闹着上去捞一把,坏的事情发生,随着大家一起踩一脚,扔块石头下井——让永远这种扯不清、理还乱的特性,随着事件不断发酵。

  中国人还讲“水至清则无鱼”,所以每次有诸如此类的事情出来,都能扯出一堆相关的人和事来,起初大家都犹抱琵琶半遮面,最后又相互推诿。

  何必如此呢?试想谁没犯过错误,我们从小就被这么教育:“知错就改,还是好孩子。”可偏偏连小孩都懂的道理,没有一个成年人能做得到。

  犯了错,没关系,我们改掉,还是好孩子;丢掉了信誉,我们不怕,可以重新捡起来,怕的是丢掉了做人的尊严。

  老祖宗教我们讲仁义道德,随着时间的流逝,流逝的还有不断被人们遗忘的人性的美好。也许我们要感谢“郭美美”,这一记警钟把遗失在道德困境里的人们多少敲醒了些。愿我们都能学会担当,学会知错就改,愿警钟长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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