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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规范房产经纪

2011年07月12日 00:00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作者:【记者陆昀11日北京报道】

  今后,通过房产经纪机构买卖房产,过户需提供经纪服务合同。今天,住建部发布《关于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的通知》,通知中要求各地主管部门加强对房地产经纪行业的管理,包括经纪人素质、交易合同、出租销售等诸多环节。

  该通知大部分内容再次重申要落实此前要求的一房一价、租赁不得改变房屋结构等政策,此外通知提出,通过房地产经纪公司成交的房地产交易,办理交易过户时,要提交房地产经纪公司人员签名的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

  业内人士认为,过户提供经纪服务合同的要求将使今后违规条款无处遁形。由于在过户时需要提供经纪服务合同,相关部门可以直接查看每单代理合同,这将使违规操作、霸王条款无处遁形,经纪公司乱收费或为促成交提供假证明材料等现象将能一目了然。

  “链家地产”首席分析师张月认为,当前二手房交易通过经纪公司成交的比例大约是70%左右,该规定有利于经纪公司进一步明确其服务权利和义务,遏制部分经纪公司为促成交而违规,保障买卖双方的交易安全及切身利益,将会促使北京市二手房交易市场健康发展。

  中原地产则认为,今年3-4月份针对房地产的政策频出,5月份开始政策落实。最近政府又开始加大对保障房开工建设量、楼市交易环节的调控,而规范交易秩序成为最近调控重点。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年内房地产调控的力度不会放松,很可会影响部分停售等待政策缓和的开发商的价格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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