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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震动银行业银监会修订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

2011年07月12日 01:27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每经记者 印峥嵘 发自上海

   银监会近日下发 《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的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将商业银行加权风险资产的权重系数及资本充足率计算等方面出较多的调整,令资本短缺的商业银行“雪上加霜”。

   虽然上述办法还只是征求意见稿,最终执行方案尚未有定论,但已经对银行估值产生重大影响,近日多家券商纷纷将行业评级下调至“谨慎推荐”可见一斑。

   与此同时,银监会一再强调,修订的主导思想和有关政策精神均已体现在 《中国银行业实施新监管标准的指导意见》中,目前对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影响不大,但来自银行的反应却显得“敏感”。

   据银行业分析人士预测,征求意见稿出台会降低银行资本充足率2个点,上市银行可能产生5850亿元资金缺口,预计对浦发、兴业、华夏和城商行的影响较大。

   更有甚者,由此带来的融资需求的问题也不是一次性的,而是会增加再融资的频率,对资本市场和中小企业的生存状况带来冲击。

  七年两次调整

   自2004年3月1日 《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实施后,强调了银监会对商业银行的资本监控。时隔7年,银监会再次对《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进行修改,并于近日出台征求意见稿。

   据华东某银行合规处人士透露,此次征求意见稿的“威慑力”主要源自将银行间资产、房地产开发贷、地方融资平台、中长期贷款等业务的风险权重上调,从而导致银行资金压力进一步扩大。

   譬如,房地产开发贷款风险权重上调到150%,同业资产风险权重从0~20%上调到20~50%,5年期以上长期企业贷款由100%提高到150%~300%,评级在BB-以下的企业债权风险权重由100%上调至150%。

   上述人士表示,“征求意见稿出台的背景是使中国的监管体系和海外接轨,参考了办法的一大亮点是参照巴塞尔Ⅱ、Ⅲ的相关规定,以前一直说要实行‘巴Ⅱ’,现在一下子跳到‘巴Ⅲ’,有点过于严格了。”

   而行业分析师认为,相比风险权重,事实上对银行影响最大的莫过于核心资本充足率要求的提高。

   国信证券分析师邱志承认为,这使得大部分上市银行的核心资本充足率不再达标。

  资本充足率下降2个点

   光大证券银行业分析师王鸣飞告诉《每日经济新闻》,银行的资本充足率计算方法是资本除以风险加权资产,风险权重一旦提升,会导致银行的风险资产被动增加。

   据光大证券估算,一旦新规实行,将降低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2个点,由此引发的银行再融资需求不是一次性的,而是会增加银行再融资的频率。

   国信证券分析师邱志承认为,“单是上调风险权重一项,对资本充足率影响平均在0.4个百分点,如果再算上覆盖不足的平台贷和房地产开发贷的风险权重,多数银行资本充足率降幅在1个百分点左右。如果再加上一个点的缓冲,上市银行的资金缺口将达到585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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