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7月13日 01:07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俄罗斯沉船事故、刚果(金)飞机失事、苏丹沉船、印度两起铁道交通事故,过去一周全球接连发生5起重大海陆空安全事故。一起起重大灾难和一组组触目惊心的死伤数字背后,是人们对于“生命大于天”的思考,以及加强安全意识、落实安全措施的疾呼。
初步调查显示,上述几起重大事故,除天气等外部因素外,人为因素是导致悲剧的重要原因。10日发生的俄罗斯沉船事故,客轮发动机故障、船身倾斜和严重超载可能是主因;同一天发生的印度列车出轨事故中,司机为躲避穿越铁轨的行人紧急刹车;8日发生的刚果(金)飞机失事,客机没有落准跑道,撞树起火;7日发生的印度汽车与火车相撞,是因为汽车司机在铁道口非法停车;5日发生的苏丹沉船事故,偷渡船“制作简单”,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在重大事故面前,生命往往是脆弱的。仅仅3分钟,俄罗斯游轮上的游客就与他们的亲人阴阳两隔;转瞬间,刚参加完婚礼的印度乘客就失去了生命……在悲剧笼罩的阴霾中,人们看到了“生”与“死”“欢”与“悲”的一线之隔。如何让这条“线”成为保卫生命安全的坚固防护墙,而非通向灾难的缺口,是人们必须共同反思和面对的重大话题。
防范悲剧的重演,首先要力戒“人祸”。悲剧始于人的安全意识的缺失。如果不是超载,如果不是机械故障,如果不是行人违反交通规则,如果不是司乘人员技术不佳、经验缺乏,如果不是监管部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面对所有这些“如果不是”的叹息,加强安全意识并使之深入人心乃是关键,这既是对生命的尊重,也是避免悲剧重演的有效“绸缪”。
戒除“人祸”,关键在于建立强化安全体制机制,提高维护安全的执行力。有关部门应加强对相关行业的监督和管理,制定详细严格的规则,矢志不渝地贯彻执行,对于违反者依法严惩。
戒除“人祸”,还要特别珍视“人命”。要通过法规机制和教育督促,促使交通运营商在追求经济利益的同时,坚守“人命关天”的理念和操守,正确对待经济利益与生命安全之间的关系。
加强安全机制和安全意识的同时,投入必要的财力物力必不可少。毋庸讳言,大量的恶性交通事故发生在欠发达国家和地区,交通设施陈旧、维护条件简陋,是引发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
这几起安全事故也多少暴露了事后救援方面的问题。随着海陆空交通突发灾难事件频发,如何科学有效应对各种交通突发事件,提高重大灾难事件的反应处置能力,成为各国政府面临的一个课题。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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