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7月13日 14:23 来源:财新网
其中有约35%的约束性指标、50%以上的涉民生指标超额或提前完成。国新办主任王晨表示,《行动计划》的执行情况良好
【财新网】(综合媒体报道)7月12日,2009年4月发布实施的《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评估总结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会议指出,行动计划各项目标任务的如期完成,标志着中国人权事业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人民日报》报道,会上,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主任王晨代表国家人权行动计划联席会议机制作了总结讲话,宣布到2010年底,《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下称《行动计划》)规定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实施,预定的各项目标如期实现,各项指标均已完成。其中有约35%的约束性指标、50%以上的涉民生指标超额或提前完成。《行动计划》得到了全面落实。
2009年4月,《行动计划》经国务院批准,授权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公布,导言指出:“实现充分的人权是人类长期追求的理想,也是中国人民和中国政府长期为之奋斗的目标。”这份行动计划涵盖了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保障、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保障、少数民族、妇女、儿童、老年人和残疾人的权利保障、人权教育、国际人权义务的履行及国际人权领域交流与合作五大方面。
在各大类下,又针对具体权利作出细化,这些需要加强的权利保障包括农民土地权利、改革征地制度、四川汶川特大地震灾后重建中的人权保障(包括尊重遇难者,对地震中遇难和失踪人员登记造册并予以公布)、严禁刑讯逼供、严禁执法人员实施非法拘禁行为、受刑事指控者获得公正审判的权利(全面公开审判信息、推动修改或废止与律师法规定不一致的各类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宗教信仰自由等诸多公众关心的方面。
由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和外交部牵头,中国政府专门设立了国家人权行动计划联席会议机制,负责此项行动。
王晨在发布会上表示,根据联席会议机制组织的评估情况,我们完全可以负责任地说,《行动计划》的执行情况良好。
据介绍,《行动计划》的终期评估工作2010年11月启动,当年11-12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中国人权研究会分别组织新闻单位、人权专家和非政府组织赴上海、四川、山东、广东等地就《行动计划》的落实情况进行实地调研,提出评估意见和建议。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要求对《行动计划》的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估,提交了书面评估材料。联席会议机制组织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和单位、人民团体、非政府组织以及高校和科研机构的人权专家成立评估小组,对照《行动计划》中各项指标,对各部门、各单位的完成情况进行逐条核实和研究,并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征求有关各方的意见和建议,最后形成了这份评估报告。
据悉,《〈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评估报告》将于近日发布。人民出版社将出版,各大新华书店有售。■
(财新记者 汪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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