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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污染罪无主

2011年07月14日 02:39 来源:国际金融报

  

  本报记者 张颖

  

环境污染罪无主

  一个成熟的绿色保险制度,是一项经济和环境“双赢”的制度,也是一种能更大范围调动市场力量加强环境监管的手段

  近日,中国国内频频曝出环境污染的问题,其实,这只是中国目前在环境污染责任风险防范上的“冰山一角”。 目前中国7555个大型重化工业项目中,81%布设在江河水域、人口密集区等环境敏感区域;45%为重大风险源,相应的防范机制却存在缺陷,导致污染事故频发,中国每年由于环境污染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1200亿元。

  谁来埋单成焦点

  数据显示,中国已进入环境突发事件的高发期, 仅2010年就发生了156起突发环境事件。针对日益重视的环境责任风险问题,昨日,记者采访了苏黎世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简称“苏黎世保险”)责任险部负责人张霞。

  作为在环境责任风险方面非常权威的国际保险机构,苏黎世保险在全球范围内有非常强的环境风险技术力量。张霞认为,中国政府已经意识到环境污染对整个社会的深远影响,但对于如何化解此类风险还没有完善的解决办法。

  “污染事故发生后,绝大部分损失还是由受害者、企业、政府和社会承担;企业承担不了只好宣告破产,环境污染后果往往是无人承担。”张霞告诉记者,面对这些问题带来的后果,谁来“埋单”和如何“埋单”日渐成为业内专业人士关注的焦点。

  “当然,我们也看到国内环境责任险市场的一些变化,特别是从监管角度看,有很多让人欣喜的消息,”张霞指出,特别是,近日深圳宣布成为全国环境责任保险试点城市之一,将企业污染环境造成的损失通过保险公司的风险转嫁进行“埋单”,“深圳试点最为重要的一点是,试点企业投保该险的实效将会成为企业环境管理考核的新参数,这将环境责任险的市场推广工作向前推动了一大步”。

  责任险任重道远

  在张霞看来,中国最需要购买这类保险的企业,应该是石油石化、化工企业和生产或流通环节中产生大量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企业。张霞坦言,“污染责任保险只是企业风险管理的工具之一,这个保险能不能生存下去,取决于,完善的法律机制,企业风险防范的意识和措施的有效落实,需要企业在发生风险前能对风险进行控制,防患于未然,也唯有此,这个保险产品才能得到大力的推广从而为中国的环境保护事业做出贡献。”

  目前尽管我国已经在多个城市实行了环境污染责任险保险试点工作,但是试点近三年来,投保企业寥寥无几,以深圳为例,全市仅有8家企业投保,总保额1600万元。

  反观世界上其他国家,已经有许多国家都大力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例如,美国政府部门要求相关的高风险企业提交经济偿付能力证明,因一旦发生污染,将对企业处以重罚。巴西已经建立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在德国和印度都通过专门的立法,强制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国际经验证明,一个成熟的绿色保险制度,是一项经济和环境“双赢”的制度,也是一种能更大范围调动市场力量加强环境监管的手段。

  张霞表示,环责险在中国的推广和普及任重而道远,但至少相关部门的重视程度已经越来越高。环责险在国外已经发展相当成熟,苏黎世保险经积累了非常丰富的经验,具备了相应的防险和核保能力,关键是如何让多方形成共识,共同让环责险成为一个大家都重视的好工具,为我国的环境保护工作起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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