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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顿银行理财市场宜疏不宜堵

2011年07月14日 06:47 来源:金融时报

  记者 孟扬

   

  进入7月份,尽管存贷比年中考核已过,但各方对于银行理财的关注非但没有减少,反而不断升级。

  6月29日,银监会发布《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对银行理财产品的整个销售流程进行规范和控制。此举被业内视为监管层针对上半年银行理财市场出现的片面夸大产品收益、隐瞒产品风险等乱象发出的一道警示牌。而就在此前不久,银监会曾召集各商业银行座谈,点名六类理财违规操作并要求整改。

  种种迹象表明,银行理财产品构成中国银行业新的影子银行体系的说法已被业界广泛关注并引发监管层的高度忧虑。

  剑指变相揽储 新规明示不得“监管套利”

  相关数据显示,2011年1至6月银行共发行8588款理财产品,募集资金规模已达8.51万亿元,该产品规模已经超过了2010年全年发行理财产品的总规模。

  理财产品的火爆,源于商业银行揽储困难。尽管目前监管层对银行实施日均存贷比考核,冲时点效应已被弱化,但是月末、季末的考核依然存在,因此银行仍热衷于在月末、季末发行高收益理财产品以渡过揽储难关。

  6月底正值年中“大考”,为了存贷比达标,各家银行纷纷发行高收益率的理财产品。据统计,70%以上的新发行产品预期最高年收益率在5%以上,6月末的一周排在发行榜前两位的理财产品预期年最高收益率达到7%。

  除通过发行高收益理财产品吸引投资者外,在理财产品的销售环节上做文章也是银行留住客户资金的常用手段。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银行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银行有两种方式将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转化为银行存款。一是在银行理财产品销售时间上做游戏,银行将理财产品销售期安排在存贷比考核的时间,这样在销售期内理财产品募集资金就将作为活期存款体现在银行的负债项目中。另一种是营销手段,由于高收益产品销售非常迅速,银行销售人员会让客户先将钱存入银行,然后告诉客户并没有抢上该产品,再推荐另外一款产品,而客户一般都不愿意折腾资金,会选择让资金留在该行账户内。

  针对上述情形,新出台的《办法》规定商业银行不得通过购买理财产品方式调节监管指标,进行监管套利。“目前,银行将理财产品发行销售期和产品到期清算期安排在月末和季末,在有利于银行赚取中间业务收入、稳定客户资源的同时增加月末或季末存款额,也意在帮助银行顺利通过月末或季末存贷比考核。银行这种安排方式可以认为是一种监管套利。”普益财富研究员方瑞表示。

  而随着上半年考核期一过,银行理财产品的发行和收益水平双双出现回落。

  银行“出表”需求依然强烈 组合类产品大行其道

  自监管层规范银信合作业务之后,虽然信贷资产类产品已走下神坛,但在信贷规模管制下,银行信贷资产出表的需求依然强烈。因此,除了在银信合作上用足“额度”外,银行另一应对措施就是加大了组合投资类产品的发行力度。

  股份制银行人士对记者表示,“银监会规定信托公司融资类业务不得超过30%,现有信托公司大多已超过这一额度,那么银行就转而寻求与新成立的信托公司合作,继续发行银信合作产品。”

  发行投资领域包含信贷资产的组合投资类产品成为银信合作的新方式。

  据了解,组合类产品投资于多种资产组成的资产池,包括债券、票据、债券回购、货币市场存拆放交易、新股申购、信贷资产等多种投资品种。从去年起,银行发行的组合投资类产品呈现快速增长的态势。从今年上半年情况看,组合类产品占银行发行理财产品总量的30%以上,而其中超过40%是信贷类。

  上述股份制银行人士表示,“由于表外资产没有计提风险,一旦企业发生违约无力偿还,银行只能承认投资失败,或者通过其他证券化资本收益弥补损失,而这将是连锁反应。”

  理财“乱象”需整肃 监管“堵”不如“疏”

  由此可能引发的系统性风险实际上已引起监管层的注意,有媒体报道,银监会已在近日召开的内部会议上决定叫停融资类资产进银行理财资产池的做法,这被业内人士称为监管层整肃银行理财市场的又一记重拳。

  尽管风险已被业界所关注,但采访中多位专家仍对监管层“一刀切”式的做法有不同观点。“禁止融资类资产进入理财资产池会对该类产品的收益率造成负面影响,因此可能影响银行募集后续理财资金,造成一定的流动性压力甚至风险。”一位理财专家表示。

  “在市场资金需求依然旺盛的情况下,堵住了这个口子,还会出现别的渠道。”业内人士称银行在规避规模限制上总是不乏创造力。

  而事实上,通过理财产品渠道融资,除帮助银行压缩贷款规模之外,提高中间业务收入也是一项重要功能。由于组合投资类产品目前支撑了银行理财市场三分之一份额,一旦该类产品发行受限,银行理财发行规模必然受到影响。“银行提高中间业务收入目前最重要的途径就是理财,而银行最具有优势的资产是贷款和债券,如果融资类资产的路全部被堵死,那么,今后银行理财的出路实在堪忧。”上述业内人士直言。

  该人士建议,针对银信合作“猫鼠游戏”的乱象,确实需要用重典加以规范,但“堵”不如“疏”,比如,可以对信托贷款类产品的额度进行披露,并将其纳入存贷比考核系数或其它指标,以此限制银行的不规范行为。

  的确,在目前中国金融市场运行机制尚不能对银行信贷冲动形成有效制约的情况下,这种较为刚性的监管政策最终能否达到预期效果仍有待进一步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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