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哄娇妻伪造银行本票险吃官司

2011年07月14日 10:27 来源:上海商报

  商报记者宋杰 □胡旭峰

  再婚白领张某为保住第二段婚姻,竟然伪造银行本票,吹嘘自己的经济实力足以购买房产来哄骗娇妻,结果触犯刑法,差点吃官司。浦东新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张某的行为已涉嫌构成伪造金融票证罪,但鉴于张某为了哄骗妻子的主观目的,主观恶性较小,且有自首法定情节,依法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已过不惑之年的张某,曾经历过一次失败的婚姻,2008年,他结识了年轻漂亮的小王,为之心动的张某展开了感情攻势,期间,张某一直吹嘘自己有很多钱,可买一套地段不错的大房子居住,小王遂与之成婚。婚后,小王多次提出要张或者将钱转入她的账户,或者抓紧购房,可张某虽在本市一家证券公司就职,收入不菲,但其存款离购买一套好房子,实现自己对小王的承诺还是差了不少,因此,张某玩起了拖延战术。

  张某不想失去娇妻,情急之下,今年2月底的一天下午,张某按照办证号码,打电话给假证制作者,要求对方伪造一张面值为人民币400万元左右、收款人为小王、申请人为张某的银行本票。

  浦东新区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张某违反金融票据管理法规,指使他人为自己制作假的金融票据,事实清楚,应以伪造金融票证罪追究刑事责任。鉴于张某此次犯罪的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较轻,社会危害性不大,且有自首这一法定情节,又系初犯和偶犯,纵观全案,符合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情形。为体现“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浦东检察院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并依法对其进行训诫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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