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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境外投资监管细则将出台

2011年07月18日 00:36 来源:经济参考报

  《经济参考报》记者17日从接近国资委的权威人士处获悉,继6月28日出台《中央企业境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央企业境外国有产权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之后,目前国资委正在针对央企境外投资监管,筹划出台一系列相应的细化文件。

  上述迹象显示,国资委将进一步加强对境外国有资产的监管力度,通过增强文件的可操作性,对央企境外投资逐步规范到位。

  尽管并未透露关于文件的更多细节,但上述人士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说,即将颁布的一系列规范文件大致分为两类,一类是对《办法》中的一些条款进行细化和必要的解读,增强可操作性,另一类是针对海外投资失误的新个案,特别是一些具有代表性的事件,单独发文进行警示,以免其他企业重蹈覆辙。对于追究境外投资失误责任的具体办法,上述人士没有透露。

  上述权威人士说,目前这些细化文件正在制定中,并不是所有细化文件都会对外公布,其中一部分会以内部文件形式直接下发到相关的央企“任何投资不可能没有风险,也不可能回避风险。随着中央企业境外资产的增长,境外资产的监管实际上对国资委来说是一个新课题。”国资委副主任邵宁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说。

  在邵宁的话语之外,是近几年“央企境外投资逆势提速”这一真实写照。据国资委统计,截至2010年底,中国企业投资设立的境外企业超1.5万家,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存量为2588亿美元,境外企业资产总额超1万亿美元,其中,国有企业占据半壁江山。截至2009年底,央企境外资产已超过4万亿元人民币,当年利润占央企利润总额的37.7%。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国资委颁布规范央企海外投资两个《办法》之后,又传来关于央企海外投资失误的种种消息。先是中国铁建发布公告称,截至2010年10月31日,公司承建的沙特轻轨项目预计净亏损人民币41.48亿元。接下来中铝再度上交了一份不太“漂亮”的答卷,其澳大利亚铝土矿项目最终告吹,不仅浪费了前后近四年的时间,而且还因此项目损失3.4亿元。

  而在此前,包括中钢集团、中化集团、中石油、中石化、中国中铁、中国兵器等众多大型央企都曾经在“走出去”失败中付出令人咂舌的巨额学费。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央企内部人士在电话里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说,必须承认的是,由于我国企业“走出去”仍处于探索阶段,境外资产投资暴露出的问题非常复杂,涉及文化、人才,甚至包括国有企业制度等诸多方面,央企境外资产运营中确实存在风险意识不强,重投资、轻管理等问题。

  “央企在国内大都属于垄断型企业,国内对其有大量政策保护,虽然很多企业规模很大,但是核心竞争力却不与规模匹配,所以在国际市场的竞争中表现差强人意。”中商流通生产力促进中心高级分析师梁焕磊对《经济参考报》记者直言不讳地说。

  高盛(亚洲)董事总经理哈继铭认为,央企可以借助国外有经验的金融机构、兼并收购方面专家的力量,对竞争调查、可行性的研究工作进行深层次的调查,准确的了解投资项目的相关情况,减少投资风险。除此之外,减小海外投资风险,国外的很多经验也非常值得借鉴。

  “在国资委的统一监管下,各个央企应该制定专门项目的负责人制度,并真正落实责任到人。”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所荆林波副所长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他认为,与此同时,在做好市场调研的情况下,央企应推出企业的投资战略计划包括阶段性的战略,财务与人事的配合,相关风险预控方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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