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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机构改革一年撤并乡镇330个

2011年07月19日 20:07 来源:财新网

  乡的数量占乡镇总数比例从41.3%下降到7.4%。撤乡并镇工作,在基层的争议较大

  【财新网】(综合媒体报道)陕西省实行乡镇级后改革已有一年,通过撤并,乡的数量大幅减少,截至目前,咸阳、宝鸡、商洛、安康、汉中、杨陵等五市一区,已经没有了乡。

  《人民日报》援引陕西省民政厅区划地名处处长李虎平的话称,目前,全省乡镇平均面积160.87平方公里,平均人口2.36万人,比撤并前有了较大增加。其中,10万人以上的镇由撤并前的6个增加到11个,5万人以上的镇由撤并前的66个增加到104个,1万人以下的乡镇由撤并前的517个减少到235个。

  在撤并前,陕西原有乡镇1570个,其中乡648个,在本轮乡镇机构改革中,有210个乡改设为镇。省会西安保留了乡的建制,而相对落后的陕南三市(商洛、安康、汉中)却全部实现了撤乡设镇。

  对此,李虎平称“这与该区域的总人口、政府驻地居住人口、财政收入、公共基础和社会服务设施,如道路铺装率、自来水普及率、垃圾处理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等指标有关。”

  而据相关人士称,把乡改为镇,是“因为省里的政策要求”,因为国家对乡镇的投入政策是一样的,撤乡设镇目前还不能很快看到效果,从长远看,也许有利。

  但此次撤乡并镇工作,在基层的争议较大。咸阳市一位县领导坦言,撤的乡镇往往都是小乡、穷乡、偏远乡,这些乡撤了以后,群众办事更不方便,对偏远村来说,撤乡以前可能还有干部驻村抓工作,撤并以后,镇里顾不上,可能导致发展更不平衡。

  2010年,陕西省下发《关于全面开展乡镇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从当年下半年起全面开展乡镇机构改革,要求“大力推进撤乡并镇,加快城镇化建设”,并确定了陕南山区按25%、平原地区按30%撤并的总体目标,要求“原则上不再保留乡的建制”。

  陕西省民政厅厅长曹莉莉则告诉记者,省里之所以提出“原则不再保留乡的建制”,主要是为了推进形成一些大镇、重点镇,引导农民和企业向这些镇集聚。对重点镇,将优先安排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建设项目,甚至可依法赋予部分县级经济管理权限,建立重点镇财政体制。■

  (财新记者 许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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