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7月19日 19:19 来源:财新网
只是该市房价统计口径发生变化,拟按国家统计局分类口径测算房价波动
【财新网】(记者 符燕艳 实习记者 吕凯霏)针对深圳将实行“价格月度环比零增长”住房限价政策的传闻,接近深圳国土局的一名知情人士向财新记者表示,有关传闻并不属实。
他表示,深圳国土部门确实在各区召开会议,但主要是说明深圳将按照国家统计局新的分类统计口径来测算房价波动。“比如,新统计口径是按90平方米以下、90-144平方米和144平方以上来分类,以此来测算房价波动。深圳以前不是这个口径,而不同口径的房价统计相差很大。”
7月19日下午,深圳市规划国土委发出新闻通稿表示,近日该市规划国土委确实在辖区管理局召开了房地产开发企业座谈会,该市房地产研究中心向参会企业通报了上半年深圳市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尽管深圳上半年新建住房价格指数环比上涨幅度有所回落,但是实现全年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的压力仍然很大。
由于国家统计局对住房价格指数实行分类统计的做法,即按90平方米以下、90-144平方米、144平方米以上三种户型分类统计价格指数,因此,会议要求各开发企业在销售过程中要针对户型、结构的不同,分类、合理定价,确保房价稳定运行。
此前,根据深圳市房地产信息系统与房价统计系统分析,1-6月深圳新建商品住房加权平均价格为19544元/平方米,同比下降1.03%。
上述知情人士指出,深圳的调控任务目标并没有改变,“调控任务目标肯定要完成,并且按照新的统计口径来走。”今年3月深圳明确其目标,2011年新建住房价格指数的涨幅低于深圳GDP和常住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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