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7月21日 01:12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近日新华社记者在河北省昌黎县法院采访,进入法院大楼后找了好长时间才终于找到法院接待室的门,法院大楼宛若“迷宫”,并且进门以后也不见法官接待。
近年来,为了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要求,不少地方都在积极探索司法便民方式,诸如开展法官大接访活动,搞“开门办案”,到街道、村组、田头开庭等,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把方便带给民众。然而,昌黎县法院不但没有奉行“走出去”的服务理念,反而与群众玩起了“迷宫”,反差何等强烈。
据该院董宝军院长回应,法院正在进行相关的人员调整,找不到接待人员或法官“可能是因为特殊情况”。但法院大厅四周没有任何值班电话和指示标记,值班室空空如也又作何解释?再说了,让群众在接待室外干等五十分钟也不见人影,难道也合理吗?显然,法院成“迷宫”,纵有多少“合理”借口,都难掩饰其作风浮夸、敷衍塞责的问题。
人民司法为人民,类似口号我们时常可以听到,司法为民、司法便民这样的承诺同样司空见惯。到现实中却是某些地方法院成了“迷魂阵”,如此服务意识怎能让民众树立起对法院的信任?
群众去法院,肯定是有问题急需解决,但如果法院如此怠慢群众,疏离群众,那么不仅将失去一个良性互动的平台,还容易造成不稳定因素的聚集,给社会和谐稳定埋下隐患。
显然,随着公众权利意识、民主意识的觉醒,法院等其他政府职能机构应该也必须切实转变理念,尊重民意诉求,为群众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务。而要打破横亘在法官与群众之间的心理围墙,走出法院迷宫,一方面,法官要保持权力谦卑,拿出为人民服务的诚意与行动;另一方面,要健全监督问责制度,对法院迷宫现象与隐身法官进行依法问责。
(廖水南,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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