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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税改革提速 地税每年或多收200亿

2011年07月21日 02:25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每经记者 李泽民 发自北京

  7月19日,在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强调,要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推进资源税费和环境税改革。至此,推进环境资源税改和优化产业结构等其他措施一道,成为“十二五”期间节能减排的重要抓手。呼吁10多年的环境税改革,正在提速。

  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环境税的征收方案早已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环保部通过,目前已经上报至国务院,等待适时推出。

  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院长马中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环境税的征收,初始额度不会太高,大都是从排污收费转化而来。全国每年至少能征200亿元,这些税收收入将主要归地方财政所有。

  但是,对于征收环境税在节能减排中的实际作用,接受记者采访的多位专家表示并不乐观。

  每年征税200亿元

  在减排压力加剧的现实面前,被称之为“生态税”和“绿色税”的环境税,呼之欲出。

  马中告诉记者,我国环境税的征收,与国际上采用的 “污染者付费”原则一致,将对排放废气和废水的企业进行征税。据了解,环境税的征收仍然遵循“费改税”的路径,一开始先对排放量比较大且征收比较容易的污染物进行征收,“主要为二氧化硫和废水两种”。

  而收税手段,受制技术可行性的影响,先期依靠环保排污收费的监测系统收税。

  税率方面,开征初期税率设计可能比较低,测算下来,相关税负水平基本与目前的排污费相当。目前,全国每年的排污费所得大约有200亿元,马中表示,全国环境税收的总额与此类似,至少在200亿元。

  正因如此,分析人士普遍认为开征环境税的象征意义可能大于实际意义,初始阶段并不能刺激排污企业的减排动力。但从长远来看,税收影响会慢慢显现。在马中看来,每年200亿的税收收入,微乎其微,并不能给企业带来压力,“这是一个起点,此后会慢慢提高。”

  现在已经确定为“地税”的环境税,此前有公开消息指出,其征收具体税率是:二氧化硫为2元/千克,废水为1元/吨。

  不过,在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副教授吴健看来,这一税率最终是否会被采纳,还不清楚。

  她说,环境税开征后,其收入一定会归入地方财政收入。至于税款的使用问题,从国外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环境税的收入一般都是专款专用,包括对环境污染的治理、开展环保研究和发展环保项目等。

  吴健表示,虽然“十一五”期间我国环保投入占GDP比重已升至1.5%,但据国外经验,占GDP比重达2%以上才比较有利于解决环境保护问题。环境税的收入可以对环保资金不足进行补充。

  错过开征最佳时机?

  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财政部等三部门向国务院提交的环境税方案,总共设计了高、中、低三种不同税率的方案。

  “不管采取哪种方案,对于节能减排的作用都很有限,目前开征环境税已经错过了最佳时机。”原中国环境科学院副院长夏青表示。

  夏青告诉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上个世纪刚提出“可持续发展”的时候,如果推出环境税,将会对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带来非常大的促进作用。他还称,“无论时机,还是切入点,或是解决什么样的问题,费用收了到底能刺激什么,现在这些都还不清楚。”

  另外,由于各地气候、经济以及环境承载能力等方面存在差异,同样的污染量在不同区域带来的影响不同,很难与一刀切的环境税相协调。

  此前,环保部环境规划院副院长王金南公开表示,设计环境税的一个最大难点就是税基 (污染排放量)的确定,这应该由环保部门确定,还是由税务部门确定,尚无定论。

  王金南同时表示,环境税的出台不宜急于求成,最好先进行试点。此外,哪些行业、企业应该纳入环境税的征收范围,征收的标准在哪里,这些尚需厘清。

  吴健对此指出,对于环境税的作用不应理想化。作为一种经济手段,环境税是一种末端行为,其对环境问题起到的只是软化作用。她进一步表示,想仅靠环境税来从根本上解决环境污染问题是不现实的,控制环境污染还是要从源头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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