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7月23日 11:13 来源:中国经营报
李蕾
试验是为了什么?不是为了试对,是为了试错,但现在看来,实践者比较困惑,观望者也比较困惑,当时制度设计的初衷可能要打些折扣。试点办法已经出台两周年,诸如试点是否要转正,到底是收还是放,结构应该如何调整等问题现在应该已经比较清楚,监管机构可以对这些消费金融公司的客户、合作的经销商等做一些调研,看目前的制度设计是否能够促进它的绩效,是否能够促进产业经济收入的提升等,这样就能对一些方向性的东西有比较客观的分析。
我认为应该给一些普惠性的待遇,比如能够在区域性的城商行中做一些试点,因为消费是有区域性的,各个地方的差异还是非常大的。
还有,既然能够给一家外资机构发放牌照,国内很多优秀的民间企业也应该享有这样的权利来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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