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7月25日 00:27 来源:《新世纪》周刊
众所周知,当今中国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各种深层次矛盾和弊端,很大程度上是由落后的市政体制引发和激化的。改革市政体制,业已迫在眉睫。
19世纪末,美国的城市化进程也曾经一度带来了严重的社会问题。许多城市都出现了所谓“城市老板”,利用党派势力肆无忌惮地操纵竞选、把持市政、中饱私囊。
当时有人评论说,美国的城市政府是“基督教世界中最糟糕的政府——最奢侈、最腐败、最无能”。
进入20世纪以后,美国掀起了大规模的市政改革,在一代人的时间里洗刷了“城市之耻”。在改革中确立起来的“城市经理制”,现已在美国普遍实施,被誉为“美国行政部门最伟大的成就”。
“城市经理制”的核心在于,将城市视为企业,将市民视为股东,将市议会视为董事会,将市议会聘请的城市经理视为企业的经理人;同时,城市经理须在政治上保持中立,不得积极参与政治活动,从而结束政治机器和党魁对市政的控制,打破官商勾结。当然,这一制度的前提,是以有效的基层参与保证市政的民主性,保证城市经理对市民负责。
虽然中美之间存在巨大的制度差异,但在政治与行政分离的前提下,“城市经理制”未尝不具备借鉴价值。
本刊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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