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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均收入低于510元可享临时救助

2011年07月25日 02:34 来源:郑州晚报

  □晚报记者 裴蕾 实习生 施杨 朱忠永

  本报讯 一个普通的居民家庭,在重大疾病、火灾、交通事故等突发性事件中遭遇不幸,该如何解决突然而至的临时困难?

  作为低保制度的重要补充,全新的临时救助制度将在我省开始推行。昨日,记者获悉,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健全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城市低保,低保边缘困难群众,遭受火灾、交通事故等突发性事件等四类困难群体,将可以向居委会提出临时救助申请,获取帮助。

  年底前,我省将在全省范围内建立临时救助制度。

  人均收入低于510元可享临时救助

  “临时救助制度,是对由于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家庭,给予非定期、非定量生活救助的制度,是一项长期的、规范的社会救助制度,是低保制度的重要补充。”省民政厅有关负责人昨日表示,临时救助政策的出台,将可以有效解决一些家庭在遭受突发性事件或家庭成员出现重病、大病后以致整个家庭陷入困境的状况。

  根据规定,我省可以享受临时救助的对象主要包括四类人群: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低保标准150%的低保边缘困难群众;居住在本行政区域内的人户分离困难家庭人员;当地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困难人员,具体对象由当地民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确定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值得关注的是,目前我市市区内的城乡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340元,据此计算,我市市区内月人均收入低于510元的困难家庭,均可申请临时救助。

  3类情况可申请救助

  省民政厅表示,临时救助将主要对3种情况进行救助:因家庭成员患危重疾病,在扣除各种医疗保险报销和医疗救助和其他社会帮助资金后,个人负担医疗费数额较大,导致家庭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因火灾、交通事故等突发性事件,造成家庭财产重大损失,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其他特殊情况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临时救助资金将主要通过政府投入、彩票公益金和社会募捐等方式多渠道筹集。临时救助的具体标准和金额,将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及造成家庭生活难以维持的临时性、突发性困难类型来确定。

  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每年申请临时救助的次数不能超过2次,同一事由一年内不能重复申请。

  在家门口就可提出申请

  如何申请临时救助?省民政厅提出,将采取申请、初审、审核、审批等4个步骤。

  申请临时救助应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向居住所在地居(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居(村)民委员会可协助救助对象提出申请。

  居(村)民委员会在接到临时救助申请后,应当及时进行调查核实、民主评议,将申请情况张榜公布5天,无异议后经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通过入户调查、走访邻里等方式,对上报材料进行核实,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家庭由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

  县级民政部门自接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送的有关材料和审核意见后,应及时研究,10个工作日内办结审批手续。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将会书面通知本人并说明理由。

  此外,在特殊情况下,县级民政部门也可直接受理申请,调查核实,并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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