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7月27日 02:54 来源:郑州晚报
上海从严实施“限购”
叫停非户籍居民补税购房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相关负责人26日表示,已下发通知,明确非上海户籍居民家庭持《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购房的,个人所得税的申报日期须符合“自购房之日起的前2年内累计缴纳满12个月”的规定,补缴的不予认可。这意味着上海叫停一些非户籍购房者通过补税等手段规避限购的行为,进一步规范限购政策的执行。
各地针对非户籍人口的住房限购政策大多与个税、社保等挂钩。比如,上海规定,对于不能提供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上海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如此一来,不少投资炒作资金被有效挡在了楼市之外。 据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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