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7月27日 07:01 来源:金融时报
牛蕴 赵庆光
近年来,随着县域房地产市场不断升温,民间资本也加快进入房地产市场,资金流入规模呈不断扩大之势。通过对河南省新乡市封丘县、辉县和长垣县的调查显示,2010年3县民间资本总规模达到181亿元,其中流入房地产市场的规模28.1亿元,占比为15.5%,同比增长23.8%;2011年一季度进入房地产市场的民间资本占投资的比重高达22.7%,较上年末提高7.2个百分点。
当前,民间资本流入房地产市场缺乏有效监管,运作方式也不规范,亦无法律保障等,容易引发各种融资纠纷及社会不稳定。一是在房贷政策趋紧的情况下,容易出现民间融资捆绑银行贷款、民间融资风险转嫁为银行贷款风险的现象。二是当前县域民间资本“逆政策”加速流入房地产市场,及时填补开发商贷款资金不足问题,刺激县域房地产市场持续升温,房价连续上涨,导致县域房地产调控效果在一定程度上被削弱。
针对上述问题,笔者建议:一是尽快出台规范民间融资发展的法律法规,对民间融资的主管部门、承办主体、贷款对象、资金投向、借款方式、期限、利率水平、争议的处理及收益的税收调节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使民间融资有法可依,走上规范化轨道;二是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融资类机构的监管,促使其合规、合法经营;三是金融机构应加强对房地产开发贷款的管理,严格执行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防止出现利用债务性资金充当项目资本金以及利用虚假按揭来套取银行资金的现象,切实防范房地产贷款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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