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7月29日 04:32 来源:济南时报
时报7月28日讯 (记者王颖军 见习记者田珊)自6月底高铁开通以来,已经先后发生了7起事故,7月23日的动车追尾事故是最严重的一次,有关部门对事故中伤亡乘客的赔偿正在进行,交通意外保险尤其是乘坐火车的保险保障引发关注。记者随机调查了解到,大多数市民虽然有过乘坐火车的经历,却并不知道我们在买车票时已经交了保险费。
听记者说起火车票票价中有2%是买了强制保险,保额是2万元,在济南一家民企工作的江小姐很惊讶:“我每个月都坐动车回青岛的家,还从来不知道车票中有保险呢。”在一家保险公司工作的王先生告诉记者:“我以前也不知道火车票中含有保险,但是,每张车票价格不一样,有的只有十来块钱,有的好几百块,都按2%提取保险费,保费悬殊,但保额却都是2万元,这显失公平。”
而根据2007年9月1日起施行的《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铁路运输企业对每名铁路旅客人身伤亡负有限额为15万元的赔偿责任,显然,在保额之外,铁路运输企业还有赔偿基金。有着20多年保险从业经历的济南保险行业协会丁群分析:“铁路部门一直没有和任何一家保险公司合作,其保险应为自保,赔偿机制也是内部掌控,尤其是强制旅客在购买火车票时投保,从来没有开过听证会,老百姓的知情权、选择权被剥夺。”
近年来,在保监会、各级政府部门推动下,公路运输企业均投保了承运人责任险,当客车发生事故时,保险公司会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为公路运输企业分担风险。而在公路客运售票中,乘客有选择购买意外险的权利。业内人士呼吁,铁路应该学习公路,也应投保承运人责任险,并取消旅客强制保险。
记者注意到,针对动车事故激发了人们的投保热情,泰康保险在其网站上高调推出“高铁险”,记者点击“在线投保”后发现,这是一份针对各种交通工具的综合意外保险,投保人可以任意选择保险责任、保险金额,如果单纯选择保额为50万元、保险期限为8天的火车意外伤害保险,保费为3.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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