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8月01日 15:43 来源:财新网
专家认为这是广州人口均等化管理的一小进步。以往广州每年可收取治安联防费超过2亿元
【财新网】(实习记者 包艳芳 记者 王婧)据《新快报》消息,今年7月25日,广州全市各街道出租屋管理中心收到上级内部通知,全面停收流动人员的治安联防费,有关停收治安联防费的通告文件将于近期正式发布。
据财新记者调查,在现实生活中,广州治安联防费往往与居住证的办理挂钩。
2011年6月,广州全面铺开流动人员的清查登记工作。广州本地各大媒体均刊登了“流动人员不登记办证要被罚”的消息,引发广东流动人口办理居住证的热潮。
但随之而来的问题是,广州多地出现将办理居住证与收取流动人员治安联防费捆绑的情况。广州市政府网站百姓热线中,多条留言质疑免费办理的居住证为何要收取30元的费用,这30元费用其实就是一年的治安联防费。
广州市流管办有关负责人对此解释,流动人员到一个地方居住应主动办理登记相关手续。租屋管理中心表示,不会强制要求办理居住证,流动外来人口可根据自身需要办理。但如要办理,必须先到街道居委进行流动人口登记,这时按规定须缴纳治安联防费。
收费的依据是2003年广州市物价局颁布的《关于收取暂住人口治安联防费的通知》(穗价[2003]199号)。通知规定,从2004年1月1日起,在广州住满半年以上外来暂住人口需缴纳治安联防费。治安联防费按月收取,从外来人员抵穗第七个月起,按每人每月2.5元标准收取。在实行物业管理的地方居住,已缴交物业管理费的外来人口不再缴交治安联防费。
截至2011年2月底,广州市登记流动人口726万人。据此推算,广州市每年有超过2亿元的治安联防费。
治安联防费的征收引起过不少争议。 2006年3月,广州市民赖先生因质疑治安联防费收取的合法性将越秀区公安分局告上法庭,但以失败告终。
叫停治安联防费受到专家的欢迎,广州市社科院研究员彭澎认为这是广州迈出了人口均等化管理的一小步,在一定程度上实现外来人口享受同等的市民待遇。
据财新记者了解,此前广州针对流动人口有两项具体的收费。除去治安联防费之外,还有面向聘用流动人员单位或企业收取的流动人员调配费。根据《广东省流动人员劳动就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流动人员需缴纳的调配费按照省人民政府规定执行。现行标准为每人每月9元,一年108元/人。据《羊城晚报》报道,去年广东省两会期间,省政协委员廖建航就曾提出废除流动人员调配费,但未得到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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