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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购买NGO服务:看上去很美

2011年08月02日 00:00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一个发达的现代社会需要发达的非政府组织。国际上,很多国家一方面会加大社会福利的政府投入,在税收和福利上增强资源分配的公平,另一方面,他们也鼓励专业的非政府组织就某一领域开展一些特殊方面的工作,并由政府来购买非政府组织的服务来解决社会发展中出现的问题。

  在我国,政府购买NGO服务作为一种必然趋势正在逐渐被接纳推广,但在此过程中也难免出现譬如NGO的自主性受限、投标过程不够透明、资金难到位或资金不足等现象。

  怎么样共同努力来推动实现"小政府、大社会"的愿景,从而让各自在此过程中得以发展和壮大,这是摆在政府和NGO面前的一道不容忽视的问答题。

  北京市民政局日前宣布,2011年政府将投入2亿元购买五大类共600项社会组织公益服务项目,服务项目包括服务民生、公益服务组团、专业服务、培育发展、参与社会管理等。而在2010年,北京市区两级财政出资1亿元,已向社会组织购买了300项公益服务项目。

  政府购买社会组织的公益服务,是行政机关向建设"小政府、大社会"迈出的一大步,可是这个崭新的字眼一出现就被一个个质疑包围着。

  有关资料显示,中国目前大概有300多万个社会组织,只有44万个在民政部门注册。不难看出,就国内而言,社会组织自我发展空间仍然较小,相对于强大的国家和市场而言,社会组织还处于弱势地位,自治和自我管理能力不足、条件有限,甚至难以有效承接经济组织在改革中剥离出来的以及国家相对退出后留下的社会管理职能。

  而从政府购买层面来讲,NGO的自主性受限、投标过程不够透明、资金难到位或资金不足等问题也集中显现。

  清华大学创新与社会责任研究中心主任邓国胜教授指出,NGO(非政府组织)的成长与管理,应当由政府和社会共同承担责任。

  中国NGO现状

  在国内,1995年之前,中国绝大多数民间组织官办色彩浓,自主性非常弱,效率低下,因此被称为"准政府组织"或"二政府"。1995年,世界妇女大会在北京的召开为中国草根NGO的发展提供了契机。

  世妇会期间,中国很多人民团体、社会团体、学者和政府官员都参加了世妇会的NGO论坛,与国外的NGO有了直面接触。这次大会的召开直接引发了少数精英创办真正NGO的冲动。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近年来一些大学生开始加入到公益创业的领域,为草根NGO的发展输入了大量新鲜血液。另外,中国草根NGO依赖境外资助的局面也有所改善。随着企业社会责任成为新的社会热点,企业逐步成为推动中国公益慈善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成为中国草根NGO的资金来源之一。

  近年来,基层备案制的创新,给社区NGO等提供了更大空间,但并没有改变自上而下NGO主导的形势,同时在大量发生的基层NGO中,如社区组织中,"政府引导、社会运作"是一种常见的模式,使得两种组织类型的定位更加混合。

  NGO国外经验

  事实上,一个发达的现代社会需要发达的非政府组织。国际上,很多国家一方面会加大社会福利的政府投入,在税收和福利上增强资源分配的公平,另一方面,他们也鼓励专业的非政府组织就某一领域开展一些特殊方面的工作,并由政府来购买非政府组织的服务来解决社会发展中出现的问题。

  据调查,美国非政府组织总数超过200万个,经费总数超过5000亿美元,工作人员超过900万人。如此庞大和活跃的非政府组织,与美国"大社会,小政府"的制度结构互相配套。

  美国早在2007年民间慈善捐赠总额就有3070亿美元,占GDP的2.2%。美国政府购买NGO的服务通常为民间捐赠总额的1.5倍,近达5000亿美元,其相关官员也十分坦率地表示:NGO效率高,政府效率低,故大量公共服务项目--包括教育、文化、医疗卫生,尤其是老人、儿童、残疾人、孤儿等特殊群体的服务,都是由NGO做,政府购买服务。

  非政府组织的经济来源主要是社会及私人的捐赠。美国有力量极其强大的各种私人基金会支撑美国的各种NGO。国家从税收上确立捐赠部分可以抵税的制度,鼓励捐赠。因为,NGO是政府有效的"减压阀"和"稳定器",还有着不可忽视的精神功能。

  国内购买机制还不成熟

  近几年来,我国许多城市试行政府购买非政府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2009年12月,来自财政部的5000万元拨款划入了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小天使基金的账户,使1548名在小天使基金等待救助的白血病患儿每人获得3万元医疗救助金。这是首例"政府用财政资金购买NGO服务"。

  与此同时,政府购买非政府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的一些问题和声音集中显现。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王浦劬在所作的"中国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研究"中指出,我国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还存在着内部化、购买标准不清晰等问题。

  研究还发现,购买公共服务跟政府采购当中其他物质性的公共产品有所不同,跟管理也有所不同。"这种东西的购买往往标准是比较模糊的,提供哪些服务比较清楚,但是提供到什么程度,怎么样把握和衡量,尤其是在没有提供服务之前,招标过程中跟你提供服务过程中和提供服务以后,标准和规范不是很清楚。"王浦劬表示。政府在购买公共服务,以及在购买公共服务以后的监管,这些责任都不是很清楚。

  去年8月,清华大学创新与社会责任研究中心主任邓国胜教授公布了"汶川地震捐款八成入政府财政账户"的研究报告中显示,公募基金会、慈善会、红十字会筹集到的捐款太多,自己消化不了,只能请政府帮忙去落实,这表明中国今天还处在"NGO购买政府服务"的尴尬阶段,一些地方政府甚至还在与NGO"争食",需要利用民间慈善资源来弥补公共财政投入的不足。

  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慈善和社会捐助处处长郑远长认为,政府在购买NGO服务中至少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一是明确这项工作的定位和意义,把政府购买NGO服务的工作坚持不懈地做下去;二是需要建立规范的操作程序和相配套的工作机制,形成可操作性的制度;三是加强对购买服务过程的监督和管理,做到公开、公正、公平、透明、规范、高效,提高这项工作的公信力;四是需要加强对购买服务项目的业务指导和管理,建立评估工作机制,增强服务项目的效果。

  另外,在政府与NGO的合作过程中,十分有必要建立第三方的监管和评估机制,确保购买服务工作公开、公正、公平、透明、规范、高效。

  NGO自我修炼很重要

  NGO不是政府,不靠权力驱动,也不是经济体,尤其不靠经济利益驱动。NGO的原动力应该是志愿精神。

  事实表明,政府作为公共事务的管理者、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提供者,在危机事件管理中政府发挥着核心作用。然而,政府自身在资源占有、人员结构、组织体系等方面存在各种先天的局限性导致其在危机事件管理中捉襟见肘,因此,在危机事件管理中仅仅依靠政府的一己之力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充分发挥非政府组织在危机事件管理中的积极作用,开发社会总资源。

  政府购买NGO服务作为一种必然趋势正在逐渐被接纳推广,NGO只有发展壮大了、良好了,才能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然而,目前很多NGO本身存在很多问题,组织越想着挣钱生存,提供的服务越不好,提供的服务越不好,获得政府资金的机会就越少,使其本身处于一个恶性循环的阶段。

  所以,NGO作为政府职能的补充和延伸,要修内功、练沟通,并且还要逐步提高公信力。NGO的自身强大和完善起来才是向对方提出条件的基础。首先服务一定要好,资源配置要科学,程序都合法,所有经营都没有问题。只有这样,才能有一个良好的合作。

  另外,NGO应该通过自己的价值观、工作理念和工作方法来影响政府决策和公众的意识。实际上,NGO倡导工作的对象既包括政府部门,也包括普通的公众,既要通过对政府部门的影响获得政府部门的支持并促成有利于发展的政策,又要通过对公众的宣传和教育来改变公众的意识和态度。应该说,影响和重塑社会观念也是NGO的一项重要职能。

  在实际操作层面,无论政府还是专业机构都必须承认群体和个体的利益,不能只是把福利和利益停留在口头和表面上。要加强自己的专业技能,制定比较科学的工作计划,改变目前工作的随意性和靠对个人的控制来工作的方法,真正实现目标群体的利益,并且让社会和目标群体真正看到和感受到利益,从而愿意相信其所推崇的工作方法及理念,最后在本领域内为社会发展树立和推广符合大多数人利益的社会观念,从而能真正的为公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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