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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假酒案主犯被判无期

2011年08月02日 02:55 来源:北京晨报

  

  据新华社电 备受关注的河北省昌黎县假酒案一审宣判,河北省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和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分别对两起制造销售假葡萄酒案作出一审判决,9名被告人均被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刑,王春平被判处无期徒刑,其他8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7年至1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据悉,两案中制售假酒的基地昌黎古城葡萄酿酒有限公司等3家葡萄酒酿造公司,均以同样罪名分别被处以200万元到400万元人民币不等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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