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5年突遭德企巨额索赔 多氟多称祸起六氟磷酸锂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8-03 03:31 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每经记者 王炯业 实习记者 王海慜
作为新能源汽车最具潜力的动力方式,锂电池核心技术业已成为兵家必争之地。由于国内相关技术还处于发展阶段,不少企业通过引进或借鉴国外核心技术实现了快速发展,但这也为以后的技术之争埋下了隐患。A股市场曾经的大牛股——多氟多(002407,收盘价50.35元),就因为锂电池核心产品之一的六氟磷酸锂惹上了麻烦。
7月21号,多氟多发布公告,公司收到了来自国际商会仲裁院发来的“技术服务合同纠纷仲裁申请”。CHENCO公司因三项技术合作协议纠纷将多氟多送上了国际仲裁院,并向多氟多索赔2376.37万欧元。
对此,多氟多董秘陈相举表示,“诉讼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没有影响,相关生产线在诉讼期间也可以继续生产。具体影响,要等到诉讼结果出来才能确定。”
诉讼正中多氟多要害
多氟多近期公布的半年度业绩快报表示,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64232.81万元,同比增长81.19%;实现净利润5956.08万元,同比增长144.11%。公司表示,这主要系销量增加、售价增长所致。数据显示,多氟多毛利率由上年同期的23.29%,上升为今年上半年的26.51%,盈利能力进一步增强。
不过,同时公布的另一则消息让亮丽的财务数据光环尽褪。多氟多表示,德国CHENCO公司因三项技术合作协议纠纷将多氟多告上了国际商会仲裁院,公司将于近期对CHENCO提出反诉。
据介绍,2005~2009年,多氟多与CHENCO签订3份技术合作协议,约定CHENCO向多氟多提供干法氟化铝技术服务、无水氢氟酸技术服务和六氟磷酸锂技术服务,合同价款分别为74.56万欧元、153.5万欧元和25万欧元。
但近日CHENCO却称,多氟多有七条氟化铝、五条氢氟酸生产线未经许可使用了其技术,六氟磷酸锂技术服务协议余款16.37万欧元未支付。依据合同争议解决条款,CHENCO向国际商会仲裁院提交仲裁,申请本公司支付争议本金及赔偿金2376.37万欧元(约合人民币2亿多元),这相当于多氟多上半年净利润的近4倍。
多氟多提出反诉表示,CHENCO提供技术服务建设的一条氟化铝、一条氢氟酸生产线存在诸多缺陷,达不到合同要求,并采用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建成了无水氟化铝及配套氢氟酸装置。六氟磷酸锂项目也是自有研发技术取得成功。
无论从索赔金额还是诉讼理由,CHENCO此次正中多氟多要害。
2010年年报显示,氟化铝占公司主营收入的比例超过50%,占主营业务的利润也超过40%,是公司目前最重要的利润来源之一。无水氢氟酸是所有无机氟化盐必不可少的中间体。而六氟磷酸锂作为锂电池电解液的核心技术,是公司近年来斥巨资努力打造的新项目,无论是公司本身还是投资者都对之寄予厚望;并且公司在2010年年报中已把该产品加入到主营业务,目前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实施的“年产200吨六氟磷酸锂”项目已全面投产。由此可见,CHENCO恰好戳到了多氟多的要害。
市场普遍担心,此次诉讼会否影响目前多氟多的生产经营,进而严重影响公司的业绩。
对此,多氟多董秘陈相举表示,“诉讼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没有影响,公司被指控的干法氟化铝、无水氢氟酸、六氟磷酸锂生产线不会因为诉讼而停运,在诉讼期间也可以继续生产,要说影响,也只能等到诉讼结果出来才能确定。”
董秘:六氟磷酸锂是导火索
“此次纠纷缘起几年前多氟多与CHENCO公司签订的3份合同,具体的合作是从2006年开始的。”陈相举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由于CHENCO提供技术服务建设的干法氟化铝、无水氟化氢生产线存在诸多缺陷,达不到合同要求,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后来被迫将其装置拆除。
据陈相举介绍,CHENCO是一家化工领域的技术研发公司,不从事实际生产,实践经验相对缺乏,而多氟多本来就有较深的技术积淀。“公司从2001年起就陆续获得国家的专利授权,在和CHENCO合作之前,公司已经拥有建成无水氟化铝及配套氢氟酸装置的专有技术,当初之所以选择与这家公司合作,主要是想通过国内外的技术‘双保险’,使公司自身的技术在对比学习中得到完善。”陈相举进一步指出。
为何CHENCO时隔多年后才“突然发难”?对此陈相举认为,虽有2006年、2007年氟化铝、无水氟化氢项目合作时留下的历史问题,但主要的导火索还是时下热门的“六氟磷酸锂”。据悉,六氟磷酸锂属于氟化工中的高端产品,此前相关技术长期被欧美日等发达国家垄断,日本垄断了八成的市场份额。
“2010年初,多氟多六氟磷酸锂中试成功之前,公司就着手规模化生产线的建设,并计划引进外国技术对比。最初是想和日本公司谈,但日本方面垄断技术,只有这家公司(CHENCO)愿意转让。”陈相举告诉记者。
然而,2010年下半年,多氟多在CHENCO的技术指导下进行试生产,但一直没有合格的产品。“根据协议,生产线要在双方共同见证下连续稳定运转72小时才算成功试产,但事实上并没有达到。”陈相举说。
今年4月14日,多氟多公告称,“使用超募资金实施的 ‘年产200吨六氟磷酸锂’项目,已于2011年元月初开始试生产,经过单机调试和联动试运行,目前工艺流程运行正常,产品质量及生产能力达到设计要求。”这宣告公司六氟磷酸锂项目的全面投产。
“在内资企业中,六氟磷酸锂做得比较高端的,我们是第一家。”多氟多某内部人士向记者表示,目前公司有一套成熟、完整的六氟磷酸锂技术体系,和日本同行比也不逊色,达到了国际的先进水平。
就在此时,CHENCO却以“指导工作”为名,要求多氟多“落实合同”。
依据当时的协议,多氟多与CHENCO签订的三项合同价款共计253.06万欧元,其中有16.37万欧元的六氟磷酸锂技术服务协议余款多氟多未予支付。陈相举表示,“当时约定的是分期支付,既然CHENCO的技术没有成功,我们有理由不付这笔款项。”
某行业相关人士向记者表示,CHENCO也曾向台塑输出过六氟磷酸锂技术,但试产没有成功,目前台塑六氟磷酸锂的产量很小。
律师:败诉将影响主营业务
业内人士指出,由于本案是一起因技术服务合同引发的纠纷,双方各执一词,但无论是哪一方的原因,对多氟多都会带来不利影响。因为官司影响公司形象,且耗费钱财、精力,跨国官司尤其如此。
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的厉健律师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如果多氟多败诉,对于公司影响将比较大,不仅会导致2亿多元的巨额赔偿,还会直接影响公司现在的主营业务,对于公司利润将也是很大的打击。”
“至于是否还有别的损失,主要取决于双方合同对后续费用(如专利许可使用费)是否有特别约定、裁决书对相关知识产权归属的认定、多氟多是否继续使用相关专利等。”厉健告诉记者。
四川上行律师事务所唐波律师则表示,“如果多氟多败诉,还将会影响公司产品的生产、销售,乃至出口。”
但反过来说,如果胜诉,多氟多不仅能追回CHENCO当年给公司造成的损失,还能以此巩固自身在无机氟化工领域的地位,所以此次诉讼对多氟多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唐波表示,如果多氟多提供的证据能证明CHENCO提供的技术未能达到合同要求,那么多氟多有权力拒绝支付价款。
另外,据记者了解,目前,国际商会仲裁院已受理此案,开庭前给予原被告双方一个月的准备期。多氟多方面称,由于对国际商会仲裁机构的相关法律规则不熟悉,近期正在请这一领域的专业律师准备反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