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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政务公开成为政府施政的一项基本制度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8-04 08:12 来源: 经济日报

  ○ 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对于推进行政体制改革、加强对行政权力监督制约、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和提供高效便民服务具有重要意义

  ○ 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的单位来说,凡与企业、社会和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行政管理事项,都要纳入中心办理,坚持应进必进、能进必进

  ○ 把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行政机关绩效考核和民主评议范围,加强考核工作

  本报北京8月3日讯 记者艾芳报道: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为帮助公众更好地理解《意见》的重要意义和有关内容,国家预防腐败局办公室、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问:制定《意见》的必要性是什么?

  答: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对于推进行政体制改革、加强对行政权力监督制约、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和提供高效便民服务,都具有重要意义。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多次提出明确要求。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多次下发文件,部署、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实施后,各地区各部门积极探索创新,在很多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如行政决策公开、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政府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应用等工作,已不同程度推行,积累了一些新的经验,需要从全国层面进行总结、规范。同时,随着政务公开的深入推进,也面临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如公开的程序不够规范,标准比较欠缺,公开内容不全面,监督考核机制不完善等,也需要制定新文件提出要求、加以解决。

  问:为什么《意见》要对政务服务中心进行规范?

  答: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一些地区特别是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创建了政务(行政)服务中心,对审批事项实行集中、公开办理。据统计,截至2009年底,31个省(区、市)已设立综合性服务中心2842个,其中,省级10个,市地级356个,县级2476个。全国乡镇(街道)建立便民服务中心24849个。中心已经成为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实施政务公开的重要平台,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人民群众评价比较好。与此同时,中心建设也面临着法律依据缺乏、职能定位不清楚、运行模式不统一等多方面的困境,各方面要求在全国层面予以规范的呼声很高。因此,《意见》把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有机结合起来,并突出强调了规范政务服务中心建设,以解决目前面临的一些实际问题。

  问:据了解,一些政务服务中心管理机构是事业单位,《意见》将其定位成行政机构,这是一个重大变化,是出于什么考虑?

  答:客观地说,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具有一定的自发性,主要是为了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投资环境的需要建立起来的,各地政务服务中心管理机构性质并不一致。《意见》提出使用事业编制的服务中心管理机构,应在行政编制总额内调剂出一部分进行替换。服务中心管理机构工作人员的配备应遵循少而精的原则,在调整、配备服务中心管理机构编制中,要结合当地政府机构改革,注重优化整体编制结构,坚持增减平衡,不增加行政编制,切实避免地方在落实《意见》过程中产生机构编制膨胀的问题。另一方面,服务中心管理机构编制的调整配备,也有一个逐步到位的过程。

  问:《意见》对政务服务中心的职能作了哪些规定?

  答:服务中心作为实施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重要平台,设立管理机构,对进驻窗口办公的各单位工作人员进行集中管理。对进驻窗口的单位来说,凡与企业、社会和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行政管理事项,都要纳入中心办理,坚持应进必进、能进必进,切实发挥好窗口服务功能。具体讲,主要是行政许可审批事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三类,对这些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事项的办理都应纳入中心。

  对服务中心管理机构来说,《意见》明确了三项职责:负责对政府各部门进驻、委托事项办理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对进驻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培训和日常考核,承担本级政府赋予的其他职责。

  问:《意见》在监督和保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方面提出了哪些措施?

  答:实行政务公开是坚持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有效形式,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内容,必须通过加强制度建设积极稳妥地推动,使政务公开成为政府施政的一项基本制度。为此,《意见》在原有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的监督和保障制度。一是工作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统一研究部署,解决工作难题。行政首长作为第一责任人,更加明确了领导责任。二是考核制度。把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行政机关绩效考核和民主评议范围,加强考核工作。三是监察制度。建立健全电子监察系统,对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实现全过程监察。四是监督制度。明确了党的基层组织和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并特别强调了群众监督,建立群众投诉制度。五是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落实不力的,要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整改,对损害群众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格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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