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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车私用该当何罪 七个国外小题大作案例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8-04 08:56 来源: 财新网

  七个国外的案例中,当事人因为“小事”受到处罚,有的还被判刑;相比之下,中国“三公消费”公布得太粗略了

  【财新网】(记者 张焕平)近期,“三公消费”的公布受到高度关注,所惜者,各部门公布的只有大概,没有明细。

  以公车为例,在中央各部门的“三公”费用中,占了六成,但只有一个很粗略的数字。

  其实,在中国,公车存在的一个很严重的问题,是公车“私家化”。许多官员的公车除了用于上下班,还用于各种私人用途。

  而世界上很多国家和地区,对公车私用这一现象是零容忍态度,一经发现,立刻处理,轻者补交费用,重者不但丢官甚至坐牢。

  财新网经过不完全统计,列举了国外七个与公车私用相关的丑闻事件:

  其中,2003年,意大利西西里岛锡耶纳市市长朱塞佩?布赞卡因私与夫人乘坐公务车,被判6个月监禁。事情源于1995年8月,布赞卡要与妻子乘邮轮外出旅行,可游船出发的地点在距墨西拿约400公里的巴里市港口,中间还隔着墨西拿海峡。于是布赞卡让公务车司机开车将他与妻子送到巴里市港口,度假回来时又让司机接他们回家。意大利消费者协会联合会就此将布赞卡告上法庭,指控他滥用职权,损害了纳税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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