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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全面推行干部任免票决制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8-08 01:19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

  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日前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干部任免票决制的意见》,要求全市各单位制定实行票决制的办法,在今年7月底前全面实行干部任免票决制。此前,北京部分区县和部门已开始探索实行。

  北京市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介绍,实行干部任免票决制是当前北京市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点推进项目之一。

  北京部分区县和单位已探索实行差额票决任免干部。2010年以来,北京市纪委对74名处级及以下干部通过等额或差额票决进行了职务任免。延庆县结合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实行差额票决,截至目前已通过差额票决方式选拔出23名副处级领导干部。大兴区2004年以来选择区商务局局长和区教委主任两个正处级职位试行区委全委会差额票决,按照1:2的比例,研究确定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由区委常委会提名,提交全委会审议并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审议过程中委员对两名人选进行全面衡量比较、亮明观点,当场计票并公布差额提名人选得票情况,获得同意票数多且符合票决制规定的当选。

  在总结经验基础上,北京市决定于今年7月底前在全市全面推行干部任免票决制。全市有干部任免权单位的党委(党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讨论任免干部一般均应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作出决定。

  北京市明确了实行干部任免票决制的程序,一是汇报人选情况,二是讨论审议,三是指定监票人,四是进行无记名投票,五是现场计票,六是报告得票情况,七是宣布票决结果。同时要求,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党委(党组)成员到会,以超过半数应到会党委(党组)成员同意形成决定,并要求各单位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讨论审议干部任免事项时应充分发表意见。(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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