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知名物业弃盘引争论 网友:涨价可以 给个理由先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8-08 16:00 来源: 中国经济网中国经济网8月8日讯(记者 刘延佶)近年来,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的矛盾日显突出,物业纠纷的主要矛盾焦点就在物业费上。而近日,上海知名物业公司纷纷弃盘,撤出小区。原因在于物业费多年未涨,企业亏损所致。此消息引发了社会的强烈关注,中国经济网记者广泛归纳了网友的意见,并采访了物业行业权威人士及全国知名物业管理专家,力求多角度、全方位的体现物业费矛盾所在。
网友观点:涨要涨的明白
针对物业费是否上涨的焦点问题,网友反响积极,分别从服务质量、监管及合法程序等问题上纷纷表达了意见。
中经论坛一位网友认为物业费上涨应该与服务挂钩,他说:“物业费的提高应体现在服务水平的提高上,让业主觉得物有所值。同时,物业公司应对不同居民实行不同收费标准,40平方米以下每月每户收5元,40—60平方米收10元,对困难群体和低保户减免物业费。”另一位网友则从监管的角度阐明了自己的态度,他认为,小区物业费到底应该收多、新小区的公共部分谁来验收、产生物业纠纷时依据什么标准评判这些问题都要有强有力的监管制度。“涨价可以,给个理由先!所以非常有必要,让第三方监管机构介入。”
网友的观点还集中在物业费上涨是否应该有合法这一个问题上,网友“高山红”的观点代表了大多数网友的意见:“物业公司应向业委会提出提高物业费标准的依据和申请,并经法定程序通过。否则,物业公司就不能擅自多收费或擅自不进行某些服务。要真正提升物业管理和服务的质量,需要监管部门担起职责,加强对物业管理的监管。”
行业观点:物业公司有难言之隐
(北京物业管理协会李秘书长)
带着物业费是否应该上涨的问题,中经网记者采访了北京市物业管理协会李秘书长。他表示,近来来物业公司确实承受着成本上涨、多年不变的物业管理费确实给物业经营带来很大的压力。
李秘书长说:“上海物业收费机制相对来说还比较科学,上海是通过专业机构评估,然后由业主委员会通过,再由主管部让发放红头文件执行,相对来说还收费还比较合理。上海的物业公司都相继退出,其中难言之隐可见一斑。”他还表示,目前北京市现行的物业收费标准已行实行了十几年没有变动过,但这十几年来这个劳动力成本,其他管理成本都相应有所提高,所以现在物业公司感觉到非常地累。
专家观点:应先确立物业费的市场调解地位
(知名物业管理专家、公共问题专家舒可心)
带着同样的问题,记者采访了中国知名物业管理专家、公共问题专家舒可心教授,做为物业管理行业的权威人士,舒可心教授对于物业费上涨问题进行了详尽的解答。
他表示,我国物业费的定价机制,30年来,走过了由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市场调解的几个阶段。而且全国物业费定价机制发展也不平衡,至今一些省市还是采用政府指导价的模式。但是在北京,目前只有经济适用住房的物业费价格还是依据由政府指导的价格制定原则定价,其余的全部市场化了。所以应该“确立了物业费的市场调解地位,那么决定价格的基础就是市场和定价双方的协商、谈判博弈活动了。”
最后,舒教授还建议:“关于物业收费的问题,现在不是提价而提高物业服务质量的问题,而是物业服务企业自己是否能说清楚现行的物业费标准能提供什么样的服务而增加或减少费用到底会带来什么变化。能说服业主,业主们才可能理解价格调整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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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关志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