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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建材城跟踪报道二 重点项目缘何变身房地产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8-10 19:15 来源: 中国产经新闻

  本报记者 杜文科报道

  本报6月9日新闻报道《“海南建材城”:项目遭抵押 商铺业主损失谁来补?》一文刊发后,引起海口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据海口市委宣传部负责人介绍,海口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为此专门召开了专题会议。

  7月5日,《中国产经新闻》记者应海口市委宣传部邀请,出席了在海口市委一号楼二楼会议室举行的座谈会。在海口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张伟斌的主持下,海南港航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航控股”)法律顾问肖律师作了《关于建材城历史遗留问题解决情况的说明》陈述;港航控股副总裁吴雄彪对解决“海南建材城”遗留问题表明了几点态度;海口市国资委副主任林泽华表示欢迎媒体监督,并希望借助媒体监督促使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海南合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对“海南建材城”补偿情况作了简要说明;张伟斌副部长总结发言时,对如何解决“海南建材城”遗留问题提出了几点意见和建议。

  7月7日,应港航控股的要求,记者将还未获得赔偿的部分“海南建材城”商铺业主、承租人和承建人的诉求材料送到港航控股。该公司副总裁吴雄彪表示,他们会安排专人尽快查对并拿出解决方案,然后邀请债权人当面商谈解决办法。但是,截至发稿,港航控股依然没有拿出解决办法。

  此前,在海口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刘庆声的安排下,记者于6月13日下午采访了港航控股董事长、党委书记李向阳。对于记者提到的“海口市重点项目”因何变身为“房地产项目”,李向阳回应说是经过海口市政府批准的。

  记者从港航控股提供的资料中看到,海口市国资委向海口市政府呈送的《关于解决海南建材城项目用地遗留问题的意见》(海国资[2007]183号)明确表示:“以该司(港航控股)在该项目(海南建材城)的现有土地权益通过市场挂牌转让或由市政府批准该司选择特定合作方,引入有实力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取消建材城项目,按新的规划功能重新开发建设商用住宅房地产。这样,既满足新的城市规划要求,与周边已建建筑相协调,同时又通过提高土地利用价值、提高项目收益来解决当前项目的各方经济利益的纠纷;另一方面,也提高了国有资产的收益。”

  而海口市国资委在该《意见》中的意见是:“批准港航控股在确保国有土地价值收益和项目历年土地租金收益的基础上,有条件地选择有实力的地产开发企业,并约定由合作方出面和出资解决该项目所有纠纷为前提,全面彻底地解决建材城项目纠纷问题。”

  记者从海口市国资委公文呈批表(海口市政府办公厅转)中看到,海口市政府两位副市长先后批复同意了国资委的《意见》。

  知情人认为,正是这个《意见》,促成港航控股以海口港集团公司的名义与民营海南合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甲公司”)合资成立了“海南合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天公司”)。

  记者查阅了海口港集团公司与合甲公司于2008年2月4日签订的《合资协议》,其中第一条第(六)款“成立合资公司的目的”明确表示:“合资公司成立后,由合资公司(合天公司)负责清理海南建材城现存纠纷,待纠纷基本清理完毕,双方共同进行房地产项目开发。”

  该《合资协议》也明确规定:甲方(海口港集团公司)以海口市滨海大道以北77.725亩国有土地使用权现状出资,经评估该地块26.02万元/亩,共计2022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金的22.41%;乙方(合甲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7000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金的77.59%。合资公司的章程也明确规定,由乙方代表担任合资公司的法人代表、董事长和总经理;合资经营期限为10年。

  李向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现在“海南建材城”大部分人的赔偿问题已经解决了,还有一小部分没有解决,是因为他们不提供购房合同原件。

  而“海南建材城”承建人之一的付子骥却向记者反映,合天公司(合资公司)在赔付“海南建材城”商铺业主、承租人和承建人的过程中,坚持以当年的购买价和成本价为依据,还要打折处理。“先是打七折,后来打五折,到最后只给打三折。你要么接受,要么走人。大多数人熬不住,只好能拿多少算多少了。”付子骥说。

  “但是,我不能接受,那是我奋斗多半辈子攒下来的一点棺材板钱呀!”付子骥强调说:“当年是什么价?当年海口的商品房价格是1000多元一平方米,还没有人愿意购买;而现在海口的商品房价格每平方米上万元了,海南建材城周边的房价更被操作到每平方米3万元左右。你说,当年以每平方米3000多元的高价购买的商铺,现在只给你打个七折、五折,甚至三折,你能接受吗?”

  记者也查阅了海口港集团公司与合甲公司于2008年2月4日签订的《合资补充协议》。该协议第二条“关于甲方(海口港集团公司)退出合资公司经营的约定”表明:“乙方承诺建材城纠纷清理时间最长不超过18月,如届时纠纷尚未全部清理完毕,甲方有权提出将合资公司股权按照约定价格转让给乙方。”

  按此约定,以民营合甲公司为主导的合天公司(合资公司),未能在18(个)月内清理完毕建材城纠纷。那么,海口港集团公司是否要转让股份而退出呢?

  业内人士认为,海口市相关部门的这个“决策”是一个不负责任的做法。他说,在过去多年中,通过国企、政府,甚至法院,都没有解决的“海南建材城”纠纷,想依靠一个以盈利为目的、在合资公司中处于主导地位的民营房地产开发商去解决,简直是痴人说梦。他认为,此举不是解决问题,而是进一步激化矛盾。

  对此,本报将继续给予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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