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局封堵房企境外发债融资路径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8-11 18:00 来源: 财新网暂不受理境内房地产企业为其境外子公司在境外发行债券提供对外担保的申请
【财新网】(综合媒体报道)房企境外发债融资之路,将被外管局封堵。7月末,国家外汇管理局下发《关于核定境内银行2011年度融资性对外担保余额指标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暂不受理境内房地产企业为其境外子公司在境外发行债券提供对外担保的申请。
据《上海证券报》报道,外汇局在通知中要求,适度调减2011年度境内银行融资性对外担保余额指标规模,核定部分中资银行、法人制外资银行和外国银行分行2011年度指标合计7637622万美元。
通知还要求,外汇局受理境内机构融资性对外担保申请事项,以及境内银行办理融资性对外担保业务时,均应严格审核境外被担保人融资资金的具体用途。担保项下融资资金不得以股权或债权投资等形式直接或间接调回境内。
此前,外汇局曾提出,下半年将以防范和打击“热钱”流入、稳步推进进出口核销制度改革为工作重点。
据《第一财经日报》报道,标普报告显示,今年上半年,内地房地产企业已通过离岸市场发行债券融资共计80亿美元,而在2010年,全年境外发债额为88亿美元。■
(财新记者 安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