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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曝温州569套安置房被村干部恣意处置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8-15 13:18 来源: 财新网

  “挂”在村干部名下的多达316套,一些村民竟一套也没份

  【财新网】(综合媒体报道)据《中国经营报》报道,温州永嘉瓯北镇新桥村569套安置房过半归属村干部名下,其中部分安置房被当商品房出售。

  报道称,2007年11月7日,永嘉县征用瓯北镇新桥村集体用地用于商品房开发,为解决被征地村民居住问题,政府向新桥村返回了26.5亩代征三产用地用以建设安置房。新桥村获得三产用地后分别建了新桥大厦、新桥商贸大厦、蔡桥商贸大厦等安置房569套。2008年至2009年间,新桥村委会对安置房进行了分配。

  报道称,有村民反应,如果这569套安置房按户分配,每户能分到3套左右,但至今有的村民连1套也没分到。

  《中国经营报》记者经多方努力后获得分配名单,名单显示569套安置房中,316套被村长、村书记及村委成员分得,其中前任村支部书记葛彩华家分得55套、支部委员林成龙家50套。另有109套被村委会以成本价卖给了两个房地产开发公司,永嘉县昌泰房地产开发公司购得65套、和田房地产开发公司购得44套。只有80套分给了拆迁户,剩下的用于抵工程款及代建费。

  报道称,按《永嘉县村级二三产业留用地若干政策规定》第三条“安置房建设审批与分配过程中必须履行的程序”规定,为保证安置房建设与分配中的公平公正公开的分配原则,具体分配方案应当经过镇人民政府的原则批准。而这一起明显违规的安置房分配方案,却得到永嘉县瓯北镇政府的书面签字同意。

  2011年1月11日,村民向永嘉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判令永嘉县瓯北镇政府撤销同意“新桥村新桥大厦,新桥商贸大厦,蔡桥商贸大厦分配方案(包括调整方案)”的行政行为,但永嘉县人民法院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

  报道引述该村委会主任的解释:村干部名下拥有大量安置房,不过为了顶个名审批方便,并不是真的分配给村干部。但当地知情人士称,正是这种“挂名”,让安置房分配脱离了各方监管,最终形成了利益输送链:部分官员可按低价或免费获得安置房;关系户可以通过成本价获得安置房,关系户再给村委会成员巨额回扣。

  对安置房不公分配,一些村民四处奔走讨说法,但至今无果。■

  (财新实习记者 于希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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