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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渡口区贯彻16号文件欲有新作为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8-16 00:00 来源: 中华工商时报

作者: 【记者白勇见习记者董方重庆报道】

  前不久,在重庆市大渡口区工商联工作会议上,重庆市大渡口区委、区政府联合印发了《中共大渡口区委大渡口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的意见》(大渡口委发〔2011〕11号)文件(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共包含15条实施意见,分别对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的基本要求、职能作用和对工商联工作的领导三个方面内容进行了系统阐述。

  大渡口区区委书记刘本荣介绍,近年来,虽然全区非公有制经济有了长足发展,但还存在规模小、科技含量低、管理方式比较落后等问题。做好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对于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引导非公经济人士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参政议政都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意见》提出,力争到2015年,全区非公有制活动单位达到1.5万户左右,新发展非公有制企业1500户以上,非公经济占全区GDP比重达到80%,并全力支持工商联筹建总商会大厦。

  《意见》指出,要通过组织非公经济人士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开展“致富思源、富而思进”等主题教育活动,增强工商联在非公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的引导作用;通过紧密同非公经济人士的联系,搭建好党委、政府与非公经济人士联系沟通的平台,切实增强工商联在推动非公经济人士积极参与政治生活中的重要作用;要建立与人力社保、金融等部门的联系,增强工商联在政府管理和服务非公经济中的助手作用;要支持和帮助非公企业参与全区转型发展和重点项目建设,增强工商联在全区转型发展和建设非公经济示范园中的助推作用;要认真履行有关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职责,会同民政部门共同做好商会协会登记管理工作,增强工商联在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中的促进作用;要与人力资源与社保部门、工会组织和有关企业方代表一道,共同推进劳动关系立法和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建设,切实增强工商联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积极作用。

  《意见》规定,党委要加强对工商联工作的领导,在任期内至少召开一次工商联工作会议,常委会每年至少听取一次工商联工作汇报,研究一次工商联工作,真正将工商联工作纳入对各部门、镇街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内容;区委统战部要加强对工商联党组的领导,定期不定期研究统战工作和工商联工作,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和具体困难。

  《意见》提出,工商联要按照一体化管理要求,配合有关部门加强非公企业党建工作;要大力加强基层商会组织建设,实现全区镇街商会全覆盖,由懂经济工作的正科级干部担任或兼任商会秘书长,解决好办公场地和设施,并把镇街商会工作经费列入镇街财政预算予以保障;要切实改善工商联办公条件,建立非公经济人士教育培训专项经费,并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工商联党组要把握工作的政治方向,做好干部的培训、交流等工作,区工商联主席由非公经济代表人士担任。

  会上,重庆市工商联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张莉指出,全市各级工商联组织把深入学习贯彻中发16号文件和渝委发5号文件作为头等大事来抓,以改革创新的勇气用好用足文件的亮点精华,争取要在落实文件政策措施方面有新作为。工商联要坚持团结、服务、引导、教育的方针,团结带领非公经济人士自觉把企业发展与国家发展结合起来,在引导非公经济人士争做“合格的建设者”方面有新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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